從實際情況理解問題
先確認實際聘用方式、受傷當日的班次,以及工作是為哪個法律實體進行。不保證未來工時的散工/臨時僱員仍可能屬於「worker」;極短或特殊聘用則可能需要進一步審查法定定義和例外。
判斷因素與實用證據
| 判斷因素 | 為何重要 | 有用證據 |
|---|---|---|
| 工作如何安排 | 固定排班、接受班次、接受監督及按勞動付酬,可能支持僱用關係。「casual」這一稱呼本身不能決定法律結果。 | 聘用信、合約、入職資料、排班應用程式記錄、接受班次的訊息及工作場所政策。 |
| 受傷時的班次或聘用期 | 應說明時間、任務及由誰指示工作。極短聘用可能涉及需要按事實判斷的法定問題。 | 打卡記錄、班次分配、主管訊息、證人資料及事故報告。 |
| 工作的連續性和預期 | 合約終止日或每週工時變化可能影響收入和合適工作,但不會自動決定身份。 | 過去排班、合約終止日、續約記錄、工資歷史及未來班次往來。 |
| 由誰付款及控制工作 | 發出糧單的實體未必是唯一涉及的企業。勞務派遣或關聯企業安排應準確識別。 | 糧單、銀行入帳、ABN/ACN、主管身份及用工公司入職記錄。 |
可能涉及哪一名僱主或哪家保險公司
- 核對合約和糧單上的法律僱主,而不只看店名、工地名或商號。
- 如果由派遣機構安排到另一企業工作,應同時保留派遣機構和用工公司的記錄。
- 即使僱主說受傷後沒有後續班次,這也只可能影響復工安排,並不能回答受傷時是否受保障。
證據清單
- 合約、臨時聘用信、排班截圖及接受班次的訊息。
- 糧單、工資記錄摘要、銀行入帳記錄,以及加班、津貼或罰率。
- 事故報告、首次通知主管的訊息、證人及相關照片。
- 工作能力證明、記載工作事件的首次醫療記錄及治療申請。
- 僱主、保險公司、索償編號及每項書面決定。
- 被取消的班次、所提供的工作及受傷後實際收入。
收入與受傷前平均每週收入(PIAWE)
- 受傷前平均每週收入(PIAWE)須按法定相關收入期計算,並可能需要審查不固定工時、罰率、加班、津貼及聘用變化,不能簡單以最後一張糧單代替。
- 應保存完整工資記錄。受傷時如有其他工作,每份工作須先分別計算週平均收入,再按適用規則合併。
報告傷勢與司法管轄地
- 盡快向僱主或安排班次的人報告,並保存報告時間和方式。
- 即使排班結束或不再獲安排班次,在保險公司決定索償期間仍應取得並提交工作能力證明。
- 遲報或沒有證人屬於證據問題,並非自動敗訴;清楚時間線、醫療記錄及電子排班資料仍可能重要。
常見爭議原因
- 企業稱受傷者當日沒有排班、已下班或由其他實體聘用。
- PIAWE 少算了罰率、津貼、加班或另一份工作的收入。
- 保險公司把病情歸因於既有退化,而不是班次中的任務或事故。
- 僱主以臨時身份或固定合約到期為由稱沒有合適工作。
實際下一步
- 寫下聘用、相關班次、首次報告和治療的簡短時間線。
- 在排班應用或僱員平台存取權限終止前下載資料。
- 確認索償所列僱主及保險公司,並及時提交工作能力證明。
- 把保險公司採用的 PIAWE 期間和收入項目與實際記錄比較。
- 如身份、責任、每週補償金或合適工作有爭議,盡快尋求法律意見。
說明用的假設例子
臨時倉庫班次與工時爭議
一名揀貨員透過應用程式接受班次,在星期五快下班時搬貨受傷。其當場告知主管,但應用程式存取權限被取消後才填寫正式報告。保險公司隨後只選擇數個工時較少的星期計算收入。
- 排班歷史、班次接受記錄、打卡和主管訊息有助證明聘用及事故。
- 應核對完整收入期及其他工作,而不是假定保險公司選取的星期正確。
- 應用程式存取權限終止並不能決定受傷時是否屬於受保障的工作。
- 本例僅說明證據問題,不預測索償或補償結果。
常見問題
散工/臨時僱員可以提出新州工傷賠償索償嗎?
有可能。臨時身份本身不會阻止索償,仍須審查實際聘用、工作事件、醫療證據及任何具體法定例外。
如果我只工作了幾個班次怎麼辦?
短期工作可能需要更仔細審查身份和 PIAWE。應保存每項排班、付款和工作指示,並取得針對具體事實的意見。
固定期限合約結束後仍可獲得每週補償金嗎?
合約終止日可能影響工作能力、收入和可提供的工作,但不會自動終止法定權益。應審查具體事實及保險公司決定。
每週工時都不同,PIAWE 如何計算?
PIAWE 按法定相關收入期計算。必須取得完整工資和排班記錄,才能核對保險公司的計算。
相關指南
不確定自己的工作安排是否受保障?
請提供合約或工作記錄、簡短受傷時間線及任何保險公司決定。我們可評估工傷賠償問題,並在符合資格、案件理據及 IRO 批准的前提下,判斷是否可申請 ILARS 資助。
法律服務提供方
由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新州工傷賠償協助
NSW Work Injury Claim 是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的工傷賠償服務。法律服務由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 Stephen Young Lawyers.
Stephen Young Lawyers 於 2012 年成立。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為 Stephen Young,職務為首席律師,並獲個人傷害法認可專長資格。
新南威爾士州各地的工人可安排電話或視像諮詢;如適合個案情況,也可安排在悉尼辦公室會面。
NSW Work Injury Claim 查詢電話: (02) 7233 3661
- 內容發布方:
- NSW Work Injury Claim
- 發布日期:
- 最近法律審閱日期:
主要法律資料
- 《1987 年工傷賠償法》(新州)
- SIRA 工傷賠償資料
- IRO 為受傷工人提供的法律協助
- 個人傷害委員會(PIC)
- SIRA Workers injury claim form
- SIRA PIAWE Reference Guide (July 2026)
- Workers Compensation Act 1987 (NSW)
- Workplace Injury Management and Workers Compensation Act 1998 (NSW)
- SIRA Workers Compensation Guidelines, current from 1 July 2026
本頁僅提供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你應就自己的具體情況取得法律意見。
本頁提供新州工傷賠償的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是否屬於「worker」、適用哪個地區的制度及是否享有賠償,取決於實際工作關係、證據和適用於該索償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