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W Work Injury Claim

NSW Work Injury Claim

新州工傷賠償中的承包商與法定視同工作者

被稱為承包商、使用 ABN 開發票或簽署「contractor agreement」,都不能單獨決定新州工傷賠償身份。合約產生的權利義務、實際工作安排,以及 Schedule 1 的法定視同工作者規則,都可能重要。

示意照片:技工在沒有品牌的工作車輛旁核對工作指示、發票和合約。

從實際情況理解問題

不應只尋找一個「像僱員」的特徵。應整體審查控制、替代履行、經營風險、工具、付款方式,以及工作是否屬於個人獨立經營的一部分,並另行核對具體視同工作者類別。

判斷因素與實用證據

判斷因素為何重要有用證據
合約權利與實際履行書面合約很重要,變更、日常做法及雙方可行使的權利也可能重要。所有版本合約、修改、政策、工作指示、發票及往來。
控制與融入業務誰決定工時、價格、工作方法、地點和表現標準,有助判斷關係。排班、應用設定、主管訊息、制服要求、表現警告及應用程式。
替代履行、工具與經營風險真實分包權、返工責任、保險、裝置及盈虧風險可能顯示獨立經營,但沒有單一因素能決定結果。替代條款、保險、裝置收據、返工條款及業務帳目。
Schedule 1 視同工作者規則部分親自完成工作並符合條件的承包商,即使不是普通僱員,也可能依法視同「worker」。工作性質、是否聘用助手、是否分包、客戶群及與自身業務的關係。

可能涉及哪一名僱主或哪家保險公司

  • 確認所有簽約實體、發包方、中介和商號。監督工作的人未必是發票上的實體。
  • 要求保險公司說明其爭議普通法 worker 身份、Schedule 1 視同類別,還是兩者。
  • 稅務或退休金分類不會自動決定工傷賠償身份,因為法律目的不同。

證據清單

  • 書面合約、修改及並入合約的政策。
  • 發票、付款通知、銀行入帳及定價方式。
  • 排班、指示、應用程式記錄、表現控制及拒絕工作的能力。
  • 替代履行、分包、聘用人員及其他客戶的證據。
  • 工具、車輛、保險、牌照、業務支出及返工風險。
  • 事故報告、醫療時間線及受傷時正在工作的證據。
  • 保險公司關於 worker 或 deemed worker 的書面理由。

收入與受傷前平均每週收入(PIAWE)

  • 不能把發票收入直接當成 PIAWE。身份成立後,仍須按法律確定可計收入和相關收入期。
  • 業務支出、GST、支付助手及其他客戶收入須分開處理,通常需要人工審查。

報告傷勢與司法管轄地

  • 即使簽約企業否認是僱主,也應立即向其及任何中介報告。
  • 跨州或海外工作時,身份和州關聯是兩個不同問題,可能都須解決。
  • 如沒有保險公司接受通知,應保留每次嘗試,並尋求關於正確保險公司或無保險僱主的申請程序的意見。

常見爭議原因

  • 發包方只依賴 ABN、發票或「獨立承包商」標題。
  • 保險公司稱可找他人替代,但該權利受限制或實際上不能使用。
  • 因承包商聘用助手、分包或經營獨立業務而爭議視同工作者規則。
  • 事故本身被接受,但因身份爭議而拒賠。

實際下一步

  1. 收集完整合約,並說明如何取得、定價、指揮和完成工作。
  2. 列出簽約鏈中的每個法律實體和付款來源。
  3. 把身份資料與醫療及事故證據分開整理。
  4. 要求書面決定指出拒賠的具體法定依據。
  5. 不要只因有 ABN 或發票便放棄,應取得針對事實的意見。

說明用的假設例子

只為一個發包方開票的技工

一名技工每週用 ABN 開票,使用部分自備工具,須穿指定工作服、按固定工時到工地,並且未經批准不能找人代替。其跌倒受傷後,發包方稱承包合約排除索償。

  • 應整體審查合約、控制、替代履行、付款及經營風險。
  • Schedule 1 必須與普通僱員身份分開考慮。
  • 跌倒及診斷證據不能回答身份問題,兩類證據都需要。
  • 本例事實僅供說明,並不認定該人屬於 worker 或 deemed worker。

常見問題

有 ABN 仍可索償嗎?

有可能。ABN 不是最終答案,須審查合約、實際關係及任何視同工作者條文。

自己交稅是否表示工傷賠償上必定是承包商?

不一定。稅務和工傷賠償採用不同法律規則,應以完整合約和工作記錄評估。

什麼是 deemed worker?

即使普通僱員測試不適用,某人仍可能因具體法定條文而被視同 worker。Schedule 1 有多個附帶詳細條件的類別。

獨資經營者會成為視同工作者嗎?

部分個人承包商可能符合,但須審查工作、企業結構、替代履行及法定條件,並非自動成立。

相關指南

不確定自己的工作安排是否受保障?

請提供合約或工作記錄、簡短受傷時間線及任何保險公司決定。我們可評估工傷賠償問題,並在符合資格、案件理據及 IRO 批准的前提下,判斷是否可申請 ILARS 資助。

法律服務提供方

NSW Work Injury Claim 是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的工傷賠償服務。法律服務由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 Stephen Young Lawyers.

Stephen Young Lawyers 於 2012 年成立。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為 Stephen Young,職務為首席律師,並獲個人傷害法認可專長資格。

新南威爾士州各地的工人可安排電話或視像諮詢;如適合個案情況,也可安排在悉尼辦公室會面。

NSW Work Injury Claim 查詢電話: (02) 7233 3661

本頁提供新州工傷賠償的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是否屬於「worker」、適用哪個地區的制度及是否享有賠償,取決於實際工作關係、證據和適用於該索償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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