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覽
重點與實際意義
達到領取年齡退休金的年齡,不會即時終止所有新州工傷賠償權益。第52條按受傷是在該年齡之前或之後,分別限制每週補償金的期限。治療費用、永久傷殘及損害賠償仍須按各自規定處理。
- 法定標準是聯邦年齡退休金資格年齡,不是僱主規定的退休日或提取superannuation(退休金)的年齡。
- 在該年齡前受傷,一般不得支付達到該年齡一周年之後的每週補償金。
- 在該年齡時或之後受傷,一般不得支付首次因該傷喪失工作能力滿12個月後的每週補償金。
- 第38條、第39條及2026年後的主要心理損傷規則可能更早影響付款。
第52條所指的「退休年齡」是甚麼?
第52條把退休年齡定義為:在符合其他資格條件的前提下,工人可領取聯邦年齡退休金的年齡。因此,實際退休、辭職、提取superannuation或僱主內部政策都不能直接代替法定年齡。
年齡退休金資格年齡需要按出生日期確認。計算前應核對 Services Australia 的現行資料。
在法定年齡前受傷
如果受傷發生在法定退休年齡前,第52條一般不容許在工人達到該年齡一周年後繼續支付每週補償金。計算點是達到法定年齡的日期,不是離職日,也不一定是受傷滿12個月。
第38條的130週後條件、第39條的260週限制或主要心理損傷的獨立規則可能先行適用。
在法定年齡時或之後受傷
如果受傷時工人已達到該年齡,第52條一般由第一次因該傷喪失工作能力起計12個月。首次喪失工作能力的日期可能遲於受傷日,所以工作能力證明及工資紀錄很重要。
其後復發通常不會自動重新起計。應核對原傷及首次無工作能力期間的醫療紀錄。
每週補償金停止不等於整項索償結束
每項權益使用不同法律測試。
| 權益 | 需要核對 |
|---|---|
| 每週補償金 | 第52條適用哪一項,以及第38、39、39A或39B條是否先影響付款。 |
| 治療費用 | 治療是否與工傷有關、在補償期內、合理需要並符合批准規則。 |
| 第66條一次性賠償 | 是否有合資格的永久傷殘索償和有效主要評估。 |
| 工傷損害賠償 | 是否符合WPI門檻、僱主疏忽、因果關係及經濟損失。 |
收到保險公司通知時應檢查
- 保險公司採用的出生日期及年齡退休金資格年齡。
- 已接受的受傷日期及傷害類型。
- 如在法定年齡後受傷,首次喪失工作能力的日期。
- 擬停付日期、通知期及是否同時作出工作能力或PIAWE決定。
- 保險公司是否也聲稱治療或其他權益終止,以及獨立法律理由。
有助核對日期的資料
保留出生日期證明、受傷及僱傭紀錄、第一份及後續工作能力證明、付款明細、停付或恢復決定。漸進性傷害或疾病的法定受傷日期如有爭議,不應自行揀選方便日期。
若工人在該年齡後繼續工作或復工,保留更表、工資單、收入紀錄及實際職責。這些資料可能影響工作能力及損失,但不會改寫第52條。
例子:兩種不同的計算
僅作說明:甲在達到年齡退休金資格年齡前不久受傷,第52條日期通常由達到該年齡一周年計算,而不是簡單從受傷日起計12個月。乙在已超過該年齡時受傷,但數星期後才首次因該傷沒有工作能力;第二種情況通常由首次沒有工作能力起計12個月。
例子不是結果預測。其他付款限制、傷害分類、過渡規定及證據都可能改變結果。
如保險公司的日期可能有誤
書面要求保險公司提供第52條計算及採用的每個日期。用原始文件糾正錯誤,並確認同一通知有否包含工作能力、PIAWE或責任決定。一般查詢或投訴不會自動延長爭議期限或維持付款。
如受傷日期、首次沒有工作能力日期、主要心理損傷分類或其他權益同時有爭議,應盡快取得法律意見。
官方來源
本頁根據更新日期當天可公開取得的官方資料編寫,僅提供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達到年齡退休金資格年齡時會即時停付嗎?
通常不會。在該年齡前受傷,第52條一般採用達到該年齡一周年,但其他限制可能更早適用。
受傷時已超過該年齡怎麼辦?
一般由第一次因該傷沒有工作能力起計12個月,日期需要證據。
第52條也會終止治療費用嗎?
不會自動終止。治療費用有獨立的因果關係、合理需要、補償期及批准規則。
可否爭議保險公司的停付日期?
可以按決定類型使用相應覆核或PIC程序,但要保存完整通知並及時處理。
退休金保存年齡與第52條的退休年齡相同嗎?
不同。第52條使用聯邦年齡退休金資格年齡,而不是可提取superannuation(退休金)的年齡。
收到與退休年齡有關的停付通知?
準備通知、出生日期、受傷和沒有工作能力日期、工作能力證明及付款紀錄,以便核對計算和其他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