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你的索償有甚麼影響
關鍵在於動物類別,以及伴侶動物服務在2026年7月1日前是否已獲批准和實際獲得資助。新規並非終止所有既有付款,也不適用於輔助動物的相關服務。
現在應核對的事項
- 2026年7月1日起,不再支付新提出的伴侶動物服務費用。
- 既有批准並獲資助的伴侶動物,合理必要費用可能繼續。
- 導盲犬等受過訓練的輔助動物不受這項排除影響。
- 該項改變不適用於塵肺病索償。
2026年7月1日改變了甚麼
《2016年工傷賠償規例》第8O條訂明伴侶動物服務的新處理方式。SIRA說明,自2026年7月1日起,新提出的相關費用不屬可賠償項目;食物和獸醫費用只是例子,並非完整清單。
這項規則針對與動物有關的服務費用,並不決定工人的基礎傷勢、每週補償金或其他醫療治療是否仍可獲賠。
伴侶動物與輔助動物並不相同
SIRA所指的輔助動物包括導盲犬及其他受過訓練、協助殘障人士減輕殘障影響的動物,但不包括鄉郊物業上的工作犬。
普通寵物即使提供重要情緒支援,也不會自動成為本規則下的輔助動物。應以動物的訓練、用途及其與殘障的實際關係作為證據。
| 情況 | SIRA對2026年7月1日新規的說明 |
|---|---|
| 新申請支付伴侶動物食物或獸醫費用 | 屬新提出的伴侶動物服務費用,不予賠償。 |
| 2026年7月1日前已批准並資助的伴侶動物 | 該動物合理必要的費用可繼續提出。 |
| 導盲犬或其他受過訓練的殘障輔助動物 | 伴侶動物排除不適用於該輔助動物的相關服務。 |
| 鄉郊物業上的工作犬 | 不屬SIRA所述輔助動物;任何費用仍須另行核對事實和法律依據。 |
2026年7月1日前已有批准
如果制度在該日前已批准並資助該伴侶動物,SIRA說明工人可繼續申報合理必要的費用。請保存書面批准、較早發票和付款記錄,以證明過渡安排確實存在。
這並不表示所有日後費用自動獲付。費用仍須合理而必要,保險公司亦可能要求發票或服務說明。如保險公司改變立場,應要求其書面交代決定和理由。
新規適用於誰
SIRA說明,這項改變適用於所有工人,包括警員、消防員和救護員等豁免工人、煤礦工人及志願消防員;但不適用於塵肺病索償。
這項範圍說明只針對伴侶動物規則,不能據此認定其他2026年改革同樣適用於所有特殊類別。
應保存的證據
證據重點取決於你依賴的是改革前批准,還是主張該動物屬於輔助動物。把批准記錄與其後發票分開整理,較容易說明過渡日期問題。
- 保險公司的書面批准及批准日期。
- 2026年7月1日前的發票和制度付款證明。
- 其後的獸醫記錄和逐項發票。
- 說明持續費用為何合理必要的資料。
- 如屬輔助動物,保存訓練、認可或殘障輔助功能資料。
- 任何拒付通知、費用決定或補充資料要求。
保險公司拒絕費用時怎樣處理
先確定拒付理由:保險公司可能認為這是新的伴侶動物費用、否認改革前已有批准和資助、質疑合理必要性,或不接納該動物屬於輔助動物。
要求書面決定和理由,並提交直接回應該理由的文件。視乎具體通知和爭議,IRO投訴、保險公司內部程序或正式治療費用爭議可能適用。不同程序的時間要求不同,應盡快取得意見。
說明用的例子
工人在2026年8月首次要求制度支付家庭寵物的日常獸醫費用。按SIRA說明,這是新的伴侶動物服務費用,排除規則適用。
另一名工人持有2026年初的書面批准及制度已支付的發票。合理必要的其後費用可能繼續;如保險公司質疑,應提交舊批准和付款記錄。
第三名工人因工傷造成視力殘障而使用受過訓練的導盲犬。伴侶動物排除不適用於輔助動物,但每項費用及其與賠償權利的關係仍須證據支持。
這些例子只解釋類別,不預測某張發票必然獲付。
常見問題
2026年7月1日後仍可申報寵物食物或獸醫費用嗎?
新提出的伴侶動物服務費用不再賠償。改革前已有批准並獲資助的安排,可繼續申報合理必要費用。
改革前批准的費用必須繼續支付嗎?
SIRA說明,已批准並資助的伴侶動物可繼續申報合理必要費用。請保留批准和付款記錄,並在拒付時要求書面理由。
情緒支援寵物屬於輔助動物嗎?
不一定。SIRA提到導盲犬和其他受過訓練以協助殘障人士的動物,須核對訓練、用途及殘障輔助功能。
新規適用於警員、消防員和煤礦工人嗎?
適用。SIRA說明這項改變包括豁免工人、煤礦工人和志願消防員。
塵肺病索償亦受影響嗎?
不受影響。SIRA明確說明這項伴侶動物改變不適用於塵肺病索償。
相關指南
需要把新規應用到你的索償嗎?
請提供相關保險公司通知、評估或批准文件,以及簡短時間線。我們可識別爭議重點、所需文件及可能適用的法律協助。
法律服務提供方
由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新州工傷賠償協助
NSW Work Injury Claim 是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的工傷賠償服務。法律服務由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 Stephen Young Lawyers.
Stephen Young Lawyers 於 2012 年成立。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為 Stephen Young,職務為首席律師,並獲個人傷害法認可專長資格。
新南威爾士州各地的工人可安排電話或視像諮詢;如適合個案情況,也可安排在悉尼辦公室會面。
NSW Work Injury Claim 查詢電話: (02) 7233 3661
- 內容發布方:
- NSW Work Injury Claim
- 發布日期:
- 最近法律審閱日期:
主要法律資料
- 《1987 年工傷賠償法》(新州)
- SIRA 工傷賠償資料
- IRO 為受傷工人提供的法律協助
- 個人傷害委員會(PIC)
- SIRA:伴侶動物服務費用
- IRO:工傷賠償投訴協助
- SIRA:給受傷工人的新州工傷賠償改革說明
- 現行《1987年工傷賠償法》(新州)
- 現行《1998年工作場所傷害管理及工傷賠償法》(新州)
- 現行《2016年工傷賠償規例》(新州)
- SIRA《工傷賠償指引》(2026年7月1日起適用)
本頁僅提供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你應就自己的具體情況取得法律意見。
最後法律覆核日期: 2026-07-30. 本頁提供新州工傷賠償的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適用規則取決於索償日期、文件、工人類別和具體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