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覽
重點與實際意義
第32A條現在使用“高需求工人”和“最高需求工人”,而“嚴重受傷工人”是舊稱,本網址保留該詞是因為仍有人這樣搜尋。高需求通常涉及評估高於20%的傷殘,或條文指定的待評估或可能達到門檻情況;最高需求通常涉及高於30%的相應情況。對於身體損傷,第39條排除260週限制的條件是永久傷殘高於20%,而260週後的持續週賠仍受第38條約束。
- “嚴重受傷工人”並非第32A條現行用語。
- 高需求工人的定義包括最高需求工人。
- 定義涵蓋已評估、特定待評估和保險公司確信可能達到門檻的處理程序。
- 第39條要求身體損傷高於20%,不是“20%或以上”。
- 超過260週後仍要符合第38條的持續工作能力要求。
- 2026年7月1日起的新原發性心理損傷週賠制度須另行分析,不能機械套用身體損傷的第39條處理程序。
第32A條的現行分類
法律在2015年已把舊的“嚴重受傷工人”用語改為現行名稱。現在的決定和說明應使用“高需求工人”或“最高需求工人”,並明確依賴定義中的哪一項。
僅僅安排了醫學檢查,並不當然屬於待評估情形。定義對傷殘尚未完全可確定的情況,以及保險公司對可能傷殘程度的判斷,都設有具體條件。
| 分類 | 法定位置概述 |
|---|---|
| 高需求工人 | 永久傷殘評估高於20%,或符合指定待評估情況,或保險公司確信傷殘可能高於20%;包括最高需求工人。 |
| 最高需求工人 | 永久傷殘評估高於30%,或符合指定待評估情況,或保險公司確信傷殘可能高於30%。 |
260週後第39條如何適用
對於身體損傷,如該損傷造成的永久傷殘高於20%,累計260週限制不適用。恰好20%不符合“高於20%”的文字。
260週後,工人仍須符合第38條的持續週賠條件。因此,爭議不只在WPI數字,還涉及目前工作能力、實際收入和適用付款期間。
不要因為傷殘高於20%便聲稱工人保證終身獲得週賠。
傷殘尚未最終評估時
第32A條承認特定的待評估和可能評估情形。證據應說明為何傷殘尚未完全可確定、目前醫療狀態、已經進行的評估,以及保險公司認定可能傷殘程度的依據。
最大醫療改善、擬進行的治療、已接受損傷範圍和待做手術,都可能影響何時可作最終WPI評估。單純延遲並不會自動產生高需求身份。
260週前應準備的證據
- 保險公司就第32A條和第39條作出的書面立場。
- 所有WPI評估、證明和PIC醫學決定。
- 治療人員關於最大醫療改善和待進行治療的意見。
- 已接受損傷範圍以及任何有爭議的身體系統或疾病。
- 目前工作能力證明、實際工時、收入和合適工作記錄。
- 累計週賠期間及擬改變付款日期的計算。
原發性心理損傷須另行分析
自2026年7月1日起,新原發性心理損傷索償採用獨立的週賠框架,包括130週結構和按傷殘程度延長的規定。不能把身體損傷第39條的高於20%處理程序直接套用。
選擇付款規則前,應核對首次通知日期、損傷屬原發性還是繼發性、工人類別和過渡規定。
官方來源
本頁根據更新日期當天可公開取得的官方資料編寫,僅提供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嚴重受傷工人”還是第32A條現行名稱嗎?
不是。現行名稱是高需求工人和最高需求工人。舊詞只因仍有人搜尋而保留在網址中。
什麼是高需求工人?
概括而言,包括評估高於20%以及條文規定的待評估或可能達到門檻情形,但必須明確具體法定條件和證據。
身體WPI恰好20%可以避開260週限制嗎?
不可以。第39條使用的是“高於20%”。
WPI高於20%後,260週以後的週賠會自動繼續嗎?
不會自動繼續。260週限制可能不適用,但持續資格仍受第38條和工人實際情況約束。
WPI暫時無法完全評估怎麼辦?
第32A條設有特定待評估或可能評估條款,但延遲本身不足夠,必須證明相關醫療和法定條件。
新原發性心理損傷也適用同一規則嗎?
不一定。2026年7月1日後的原發性心理損傷付款制度和過渡規定須另行分析。
接近260週或高需求身份有爭議?
請提供保險公司通知、付款歷史、WPI資料、工作能力證明和治療狀態,以便分開核對分類、付款規則和工作能力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