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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自行處理 PIC 案件,但法律及程序要求不會因而降低
自行代表的當事人,是指在個人傷害委員會程序中沒有律師代表、由本人處理案件的人。有人會搜尋「自己處理 PIC」或「沒有律師可否去 PIC」,而 PIC16 採用的正式概念是 自行代表的當事人,即沒有律師代表、親自處理案件的當事人。
委員會可以解釋一般程序,也可協助使用 Pathway 網上系統,但不會替任何一方建立案件。工人仍須確認委員會有權處理的爭議、提交相關證據、找出適用法律,並說明為何證據及法律支持所要求的裁定。
本指南集中說明工傷賠償分部。PIC16 亦適用於汽車事故分部及警員支援計劃分部,但各分部適用的法例及程序並不相同。
PIC16 適用於甚麼情況?
PIC16 適用於在個人傷害委員會程序中沒有律師代表的當事人。在工傷賠償案件中,這通常是提出申請的受傷工人,也可能是須回應申請或採取獲准上訴步驟的當事人。
《2020 年個人傷害委員會法》第 48 條保留由澳洲執業律師或獲授權代理人代表當事人的權利,但須受相關法定規定約束。選擇自行處理案件,不會改變委員會依法可處理的事項。
PIC16 不會取代 PIC Act、PIC Rules 或適用於特定爭議的其他程序指示。工作能力爭議、治療爭議、永久傷殘醫學評估及上訴不是同一程序;每項程序均有特定爭點、證據要求及決策者。
PIC16 具有約束力,指導原則同樣適用
PIC16 說明,根據 PIC Act 第 21(4) 條,由委員會主席發布的程序指示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除非委員會准許不遵從,沒有律師代表的當事人仍須遵守 PIC Rules、相關程序指示、委員會命令及限期。
PIC Act 第 42 條的指導原則要求委員會公正、迅速並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解決案件中的真正爭點。當事人及代表有責任與委員會合作、參與程序,並遵從指示及命令。程序與費用亦應與爭議的重要性及複雜程度相稱。
合作並不代表須接受保險公司的立場。實際要求是清楚指出真正受爭議的決定、收窄爭點、按次序提交相關資料、出席所有安排,以及按時回應指示。
證明工傷賠償案件需要甚麼?
PIC16 將案件準備歸納為三個互相關連的問題。只有受傷經過而沒有法律爭點,或只有法律條文而沒有支持事實,都可能令申請欠缺基礎。
- 1.
需要證明哪些事實?
證據可包括索償表及保險公司決定、同期醫療紀錄、工作能力證明、職位及實際職務資料、薪酬紀錄、治療申請、掃描影像、專科意見及證人證據。應提交甚麼取決於爭點,而非文件數量。
- 2.
哪一項法律規則適用?
爭點可能涉及受傷及因果關係、每週賠償、治療是否合理必要、永久傷殘、委員會司法管轄權或上訴理由。單純認為保險公司不公平,不能代替指出委員會依法可以決定的具體問題。
- 3.
法律如何套用到證據?
陳詞應將重要事實、法律標準及所要求的裁定連接起來。醫學報告如沒有回答真正爭議,作用可能有限;案例的事實、適用法例或推理如與本案無關,亦不能只靠引用名稱證明案件。
PIC16 表明,自行處理案件者承擔的程序責任在實質上與律師相若,包括準備文件、收集證據及遵守規則。委員會可說明程序,但不會成為工人的代表或填補所有證據缺口。
委員會處理甚麼,以及爭議可能採用哪一種程序?
PIC 是依法設立的審裁機構,只可在法例授予的權限內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及裁定爭議。程序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形式及技術要求,委員會也不受一般證據規則嚴格約束,但證據、法例及程序要求仍不可忽略。
以下只用作辨認常見方向。正式提交前,須核對爭議類別、最新表格、PIC Rules 及相應程序指示。
PIC 工傷賠償爭議的常見處理方向
| 爭議問題 | 通常由誰或哪種程序處理 | 準備重點 |
|---|---|---|
| 責任、每週賠償或治療 | 一般由 委員會成員 管理法律爭議,可能經過初步會議、調解及有需要時仲裁 | 保險公司理由、事實時序、法定標準、醫療或薪酬證據 |
| 醫學問題或永久傷殘 | 將明確界定的醫學爭點轉交獨立 醫學評估員 | 轉交問題、完整臨床病史、檢查結果及相關報告 |
| 緊急每週賠償問題 | 符合要求時可能使用加急評估程序 | 緊急程度、目前工作能力、付款紀錄及爭議通知 |
| 工傷損害賠償步驟 | 委員會有指定職能,包括調解及部分訴前爭議處理 | 管轄權、訴前要求及該程序容許處理的爭點 |
| 上訴或覆核 | 只可使用有關決定依法提供的上訴或覆核機制 | 限期、門檻、上訴理據、所指錯誤及新證據限制 |
不要假設所有工作場所投訴、僱傭爭議、疏忽指控或對保險公司服務的投訴都屬於 PIC 的司法管轄範圍。
委員會成員 及 醫學評估員 是獨立決策者
委員會成員 負責管理法律程序、發出指示、確認爭點、協助解決爭議,並在未能和解時作出裁定。委員會成員 由委員會分配,當事人不能選擇。委員會成員 提出困難問題、指出證據問題或表達初步看法,並不當然構成偏頗。
醫學評估員 獨立於工人及保險公司。評估員審閱獲轉交的資料,在需要時檢查工人,並就指定醫學問題發出 醫學評估證明。評估員不會提供治療或臨床意見。醫學證明的法律效力及上訴範圍由相關法例決定。
不少委員會結果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利結果不能只因當事人不同意便以另一項申請重新爭論;必須確認是否有法定覆核或上訴途徑。
PIC 登記處 可提供甚麼協助,哪些事項需要法律意見?
行政協助不等於案件獲認可。申請獲登記也不代表事實、法律依據或所求補償已被接受。登記處 不能告訴證人應說甚麼,也不能讓一方私下接觸 委員會成員 討論案件實質。
| 事項 | 登記處 可協助 | 通常需要法律意見 |
|---|---|---|
| 表格及 Pathway | 解釋一般程序、指出公開表格和程序指示,並協助註冊或使用 Pathway | 選擇正確程序、確認管轄權及擬定要求委員會作出的裁定 |
| 證據 | 解釋文件提交、送達等行政要求 | 判斷哪些醫療、僱傭、薪酬或證人證據能回答法律標準,以及是否需要進一步證據 |
| 法律及陳詞 | 指引當事人查找公開 Rules、程序指示及委員會資料 | 解釋法例及案例、評估勝算、制定論點及將法律套用到事實 |
| 限期及聆訊安排 | 確認委員會命令記載的日期、地點或限期 | 分析錯過限期的影響,並準備延期、豁免、押後或許可申請 |
| 會議、聆訊及和解 | 提供行政資料,並安排傳譯或無障礙支援 | 在會議或聆訊中代表當事人、商議條款及解釋和解對權利的影響 |
Pathway、傳譯、無障礙協助及出席責任
Pathway 是委員會的網上案件管理平台。工傷賠償申請透過 Pathway 網上平台 提交,當事人亦會用它上載及下載文件、查看案件進度、與委員會溝通及接收決定。自行處理案件者需要可靠的電腦及網絡;如註冊或網上提交構成障礙,應盡早聯絡 登記處。
委員會可免費安排傳譯。應盡早說明所需語言及任何無障礙需要。傳譯員協助溝通,但不是法律顧問,也不會準備案件。
聾人、聽力或語言障礙人士、殘障人士,或需要其他參與支援的人,應在會議、聆訊或醫學評估前通知委員會。
委員會不會向當事人收取爭議解決服務或委員會醫學評估費用,但這不表示委員會會支付私人取得的醫學報告或其他協助費用。
出席仍是當事人的責任。無法出席安排或醫學評估時,應立即聯絡委員會、解釋原因,並依要求提供證明。無故缺席會造成延誤;反覆缺席或沒有推進案件可能導致申請被駁回。
證據應完整、相關並按時提供
開始程序時,應盡量提交已存在並與真正爭點有關的資料。不要假設日後必定可以補交報告、陳述或附件。PIC Rules、PIC12、特定程序指示及個案命令都可能限制補充材料。
如需醫生回答特定問題,應向醫生提供正確病史、工作資料及保險公司理由。工作能力報告應處理可持續工時、職務限制及實際功能;治療爭議報告則應說明診斷、治療目的、替代方案及合理必要性。
所有文件應有清楚次序、刪除重複內容,並按要求送達另一方。文件多並不等於證據充分。
- 索償表、保險公司決定及任何內部覆核結果
- 事故或症狀發展時序,以及同期家庭醫生和醫院紀錄
- 目前及過往工作能力證明
- 職位說明、實際職務、合適工作建議及復工文件
- 薪酬、值班、工時及 PIAWE 資料(如每週賠償金額有爭議)
- 治療申請、專科報告、掃描影像、手術建議及保險公司回應
- 證人陳述、事故報告、僱主往來及適用的工作場所紀錄
- 所有 PIC 表格、命令、送達證明及下一次安排日期
生成式 AI 不能代替證據或法律核實
PIC16 要求自行處理案件者遵守 PIC Rules 第 33A、33B 及 133C 條,以及 PIC13。證人陳述必須來自證人本人的知識及記憶;法律陳詞、案例及法例引用則必須準確核實。
生成式 AI 不得產生、潤飾或改寫書面證人陳述。將語句改得更正式、補上似乎合理的細節,或把零散紀錄整理成「證詞」,都可能改變證人真正知道的內容。陳述亦須載有規則要求的披露。
生成式 AI 可能產生不存在的案例、錯誤條文、過時法例或與本案無關的引文。提交者須從可靠來源親自核實案件名稱、引文、法例內容及其與爭點的關係;PIC13 說明 AI 本身不能完成這項獨立核實。
即使工具輸出看似專業,提交文件的人仍須負責。錯誤引用可能浪費程序時間、損害可信性,並違反對委員會的責任。
PIC 程序中的行為及溝通
PIC1 及 PIC16 要求當事人誠實、有禮並尊重其他參與者。通訊應列出案件編號,簡潔說明所需行政事項,並將應知悉內容的其他當事人同時列入。
不要向 登記處 重複發送帶攻擊性的電郵,也不要嘗試繞過正常程序私下接觸 委員會成員。對保險公司、僱主、醫生、律師或委員會不滿,不會令無關或侮辱性內容變成證據。
保險公司的律師只代表保險公司。他們不負責保障工人利益、評估工人勝算或準備工人的案件。向對方律師提供的資料可能交給保險公司使用,這通常是代理關係的一部分。
- 每次通訊列明案件編號及清楚目的
- 按要求將另一方加入電郵或送達文件
- 分開表達事實、問題及所求安排
- 保留電郵、送達及電話紀錄
- 在指定文件或會議中提出實質論點
- 如有錯誤,應盡快並坦誠更正
真誠和解商議及「不損害權利」的意思
PIC 鼓勵當事人真誠考慮解決爭議。商議和解不代表承認自己沒有案件,而是衡量證據、風險、時間及可接受條款後,考慮可否在裁決前解決部分或全部爭點。
「不損害權利」通常表示通訊是在真正嘗試和解的背景下作出,並受特定證據使用限制。加上這個標題,並不會令任何電郵自動保密,也不容許誤導、威脅或不當行為。
接受和解前,應弄清哪些爭點會結束、哪些權利仍保留、款項或治療如何處理,以及是否需要正式協議或委員會命令。登記處 不能替當事人判斷條款是否合適。
不遵從要求可造成延誤、限制,甚至令程序終止
錯過限期、沒有送達文件、未按命令整理證據或缺席安排,可能引致押後、額外命令、不能依賴遲交資料或其他程序後果。是否批准延期或許可由委員會決定,不會因當事人沒有律師便自動批准。
反覆不合作、帶攻擊性的行為或在沒有適當基礎下繼續程序,也可能影響案件管理。委員會須保障其他當事人的公平程序,並遵循公正、迅速及符合成本效益的指導原則。
在適當情況下,沒有推進案件、不出席或不遵從命令可導致申請被駁回。如已錯過限期,應立即查看命令及規則、通知 登記處 及另一方,並就所需程序申請取得意見。
自行處理 PIC 案件準備清單
- 1.
找出真正受爭議的決定
按日期排列保險公司通知、內部覆核結果及後續決定,並寫出委員會需要回答的具體問題。
- 2.
確認委員會管轄權
確認 PIC 是否有權在所選程序中作出你要求的裁定。
- 3.
清楚知道所求裁定
列明要求的命令或結果,並核對它與申請表、爭點及證據是否一致。
- 4.
建立準確時序
列出受傷、報告、醫療、工作能力、付款、保險公司決定及程序日期。
- 5.
按爭點整理證據
將醫療、工作、薪酬、治療、證人及程序文件分開,並刪除重複資料。
- 6.
檢查醫學報告有否回答正確問題
確認報告處理病因、工作能力、治療合理必要性或永久傷殘等真正爭點,而不只是列出診斷。
- 7.
核實法例及案例
從 NSW Legislation、NSW Caselaw、AustLII 或其他可靠官方來源核對每項引用。
- 8.
遵守頁數、格式及送達要求
查看 PIC Rules、適用程序指示及個案命令,不要假設文件日後一定可補交。
- 9.
提早管理所有限期
將提交、送達、會議、醫學評估及上訴日期放在同一日曆,並預留準備時間。
- 10.
出席所有安排
如無法出席,立即通知委員會、解釋原因,並依要求提供證明。
- 11.
簡潔溝通並抄送其他當事人
使用案件編號,清楚提出行政要求,並把實質陳詞留在獲指示的文件或會議。
- 12.
提早安排傳譯或無障礙支援
不要等到會議當天才提出語言、聽力、殘障或技術需要。
我可以自行代表自己嗎?
可以。當事人可在 PIC 親自處理案件。PIC16 的目的,是清楚說明此選擇所附帶的責任,以及委員會協助的界線,而不是阻止當事人參與自己的案件。
自行處理是否可行取決於爭議複雜程度。事實範圍較窄、紀錄清楚的問題,可能比涉及互相衝突的醫學意見、病因、工作及賺取收入能力、永久傷殘方法、司法管轄權、法例解釋或上訴的案件容易處理。
作決定前,應考慮證據的數量及質素、結果的重要性、可用準備時間、語言或無障礙需要,以及對方是否提出須專門分析的醫學或法律問題。委員會可以促進公平參與,卻不能告訴一方如何證明案件。
你未必需要親自處理案件:ILARS 資助的法律協助
獨立覆核辦公室(IRO)管理 獨立法律援助及覆核服務(ILARS)。合資格的受傷工人如需就新州工傷賠償保險公司決定或爭議取得法律意見、協助或代表,ILARS 可能資助獲批准的法律專業費用及相關成本。
ILARS 不是「勝訴才收費」安排,也不是自動獲得不限範圍法律工作的權利。法定目的及資助準則由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改變;不應只依賴修法前以「有可爭辯案件」或「合理必要」概括的舊說明。
工人聯絡 IRO 認可律師,由律師提出資助申請
- 1.
聯絡 IRO 認可律師
受傷工人從 IRO 認可律師名單中聯絡律師,並提供保險公司決定、相關索償文件及指示。工人本人不向 IRO 提交 ILARS 資助申請。
- 2.
律師評估擬進行的法律工作
律師確認法律爭點、所需調查、保險公司理由及現有證據,並判斷可否適當地提出符合現行準則的申請。
- 3.
律師申請範圍明確的資助
如適合,認可律師向 IRO 說明擬進行的工作,並提供資料證明法定準則及任何支出申請獲得滿足。
- 4.
IRO 作出資助決定
IRO 可批准、限制、要求更多資料或拒絕申請。獲批資助可只涵蓋某一階段、指定專業工作或獲批准的相關費用。
律師列在 IRO 認可律師 名單上,只表示該律師獲准申請 ILARS 資助,不表示任何具體案件必定獲批。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適用的三項 ILARS 資助準則
對 2026 年 7 月 1 日或之後作出的 ILARS 資助決定,PIC Act 附表 5 第 9A 條規定,IRO 必須對以下三項準則均感到滿意,才可提供資助。
修訂文書說明,這些準則適用於 ILARS 資助各階段,以及法律及相關費用的付款,包括相關支出。即使較早已有資助批准,2026 年 7 月 1 日後作出的額外資助決定亦須按現行準則評估。
- 1.
預期利益是否足以支持使用 ILARS 資金?
IRO 會考慮資助對個別工人或工人整體可能帶來的利益,並顧及工傷賠償資金用於 ILARS 的可持續性。單有工人與保險公司意見不同,並不足以符合這項準則。
- 2.
案件是否有合理成功機會?
評估會考慮為確定權益所需的調查、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正確的審視,以及解決有關工人權益的爭議。保險公司提出爭議是相關事實,但不會自動證明有合理勝算。
- 3.
有足夠資源並自費的謹慎人士會否為該工作付款?
IRO 會問,一名有能力自費並行事謹慎的人,會否用自己的金錢進行所建議的工作。工作量及費用須與爭點及可能利益相稱。
獲批准的 ILARS 資助可能涵蓋甚麼?
在資助批准範圍、現行準則及任何預先批准要求內,ILARS 可能支付專業法律費用及相關成本。視乎案件需要,相關成本可包括大律師費用、必要醫學證據或其他獲批准支出及調查費用。
不可假設首次查詢、保險公司拒賠、PIC 申請、上訴、醫學報告或任何支出都會獲資助。某一階段的資助批准也不一定包括後續工作、另一份報告、上訴、工傷損害賠償事項或同一傷害引出的所有問題。
資助決定前進行的法律工作可能不會由 IRO 支付。獲得資助批准也不表示律師必須接受所有事務、報告會支持工人,或爭議必定成功。
IRO 可以行使其他職能,而不是批准資助
PIC Act 附表 5 第 9B 條容許 IRO 在收到資助要求後批准資助,或同時/改為行使另一項 IRO 職能。例如,IRO 可將問題視為對保險公司行為的投訴。投訴機制可能更直接處理行政或服務問題,但它不等同 PIC 對法定權益作出裁定。
為何盡早取得法律意見可能很重要?
如情況許可,應在提交 PIC 申請或實質回應 PIC 文件前聯絡 IRO 認可律師。提早評估有助在程序選擇、證據缺口或錯過限期令案件更難處理之前,找出正確方向。
如程序已開始,首次聯絡時應提供所有現有命令、通訊、已提交文件及下一次安排日期。聯絡律師本身不會產生資助批准;律師仍須評估案件,並由 IRO 決定是否資助。
- 確認真正受爭議的保險公司決定及正確程序
- 檢查法定、覆核、上訴及程序限期
- 取得針對病因、工作能力、治療或永久傷殘的證據
- 擬定屬於委員會管轄範圍的裁定要求
- 遵守 PIC Rules、程序指示、送達及頁數限制
- 回應保險公司證據並與其律師溝通
ILARS 不資助 CTP 汽車事故爭議
ILARS 適用於合資格的新州工傷賠償事項,並不資助 CTP 汽車事故爭議。工作期間發生的道路事故可能同時引起工傷賠償及 CTP 問題,但兩者屬不同索償制度,須分別評估。
採取下一項 PIC 步驟前
請我們評估爭議及可能的 ILARS 資助
NSW Work Injury Claim 可評估工傷賠償爭議,以及是否可能由 IRO 認可律師提出 ILARS 申請。任何申請仍須符合資格、現行勝算及資助準則,並由 IRO 批准。我們不能保證接受代表、獲得資助或爭議成功。
如可取得,請準備保險公司決定、內部覆核結果、PIC 文件、現行命令及下一次安排日期。表格內只需簡要說明目前最迫切的問題。
如希望先電話溝通:(02) 7233 3661
免費工傷索償評估
免費工傷索償評估表格
請簡要說明受傷經過、索償現時遇到的問題,以及您的聯絡方式。
相關工傷賠償指南
沒有律師代表出席 PIC 的常見問題
我可以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把新州工傷賠償爭議提交 PIC 嗎?
可以,但 PIC16 不會降低法律或程序要求。你仍須確認 PIC 的管轄權、使用正確程序、按時提交及送達文件,並說明證據及法律為何支持所要求的裁定。
PIC 登記處 會告訴我哪些證據可以證明案件嗎?
不會。登記處 可解釋一般程序及協助使用 Pathway,但不能提供法律意見、選擇證據、擬定案件、評估勝算或告訴證人應說甚麼。
生成式 AI 可以替我改寫證人陳述嗎?
不可以。PIC Rules 第 33A 條及 PIC13 禁止生成式 AI 產生、潤飾或改寫書面證人陳述。陳述必須反映證人本人的知識,並載有規則要求的披露。
如果錯過 PIC 限期應怎麼辦?
應立即查看命令或規則,聯絡 登記處 並通知另一方。你可能須提出有證據支持的延期或許可申請,但委員會不會自動接受遲交材料。
PIC 可以安排傳譯嗎?
可以。委員會可免費安排傳譯。應盡早說明所需語言及無障礙需要。傳譯員協助溝通,但不提供法律意見,也不會準備案件。
AI 提供的案例或法例可以直接提交嗎?
不可以直接依賴。Rule 133C 及 PIC13 要求提交者獨立核實案例和法例確實存在、內容準確並與爭點相關;生成式 AI 本身不能完成該核實。
提交申請後可以補交更多證據嗎?
不要假設必定可以。PIC Rules、PIC12、相關程序指示及個案命令可能限制補充文件。開始程序時應盡量提交完整、相關並整理妥當的資料。
保險公司拒賠後,ILARS 資助是否必定獲批?
不是。IRO 認可律師須評估擬進行的工作並向 IRO 申請。對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的決定,IRO 必須按現行三項法定準則判斷,資助批准 亦只涵蓋獲批准的範圍。
ILARS 是否支付 CTP 爭議費用?
不支付。ILARS 針對合資格的新州工傷賠償法律及相關費用,不資助 CTP 汽車事故爭議。
PIC 會因為我沒有律師而放寬法律要求嗎?
不會。委員會會促進公平參與並可解釋程序,但沒有律師代表的當事人仍須遵守相同法例、Rules、程序指示、命令及限期。
發布日期 · 由 NSW Work Injury Claim 審閱 · 最近法律審閱日期
官方法律資料
本頁依據下列現行新州官方資料編寫,並以原創文字概括相關規定。提交文件時仍應核對當日有效的法例、規則、程序指示、表格及委員會命令。
- 新州個人傷害委員會:PIC16 自行代表當事人程序指示
- 新州個人傷害委員會:PIC13 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規定
- 《2021 年個人傷害委員會規則》
- 《2020 年個人傷害委員會法(新州)》
- 《1998 年工作場所傷害管理及工傷賠償法(新州)》
- IRO:透過 ILARS 取得法律協助
- IRO:2026 年工傷賠償改革及 ILARS 變更
- IRO:2026 年 7 月 1 日起 ILARS 資助指南修訂文書
- 新州個人傷害委員會:Pathway 網上系統
- NSW Caselaw 判決資料庫
- AustLII 法律資料庫
本頁只提供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你應就自己的爭議、證據、限期及可用程序取得法律意見。
相關指南與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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