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W Work Injury Claim

NSW Work Injury Claim

新州扳機指工傷賠償

扳機指索償應把具體診斷,與工作任務或事故,以及工人目前的限制連結起來。相關工作因素可能包括高重複性的工具、鍵盤、掃描或抓握工作,手腕或手肘長時間維持同一姿勢,以及用力使用手部。有用紀錄包括在相關情況下的神經傳導檢查、超聲波或專科報告,任務頻率及用力程度描述,以及手部治療或物理治療紀錄。

保險公司的爭議通常集中於重複性工作是否有實質貢獻,以及症狀是否無關或屬體質因素;而每週補償金及符合醫療限制的合適工作,則取決於握力、鍵盤操作、工具使用、過肩工作和可承受提舉程度,以及慣用手限制和雙手操作任務等實際限制。

扳機指工傷賠償證據審查,包含醫療報告、治療紀錄、工作能力證明及工作職責文件。

索償概況

先看爭議問題,而不只是診斷名稱

可能相關的情況

適用標準取決於情況在法律上如何分類。人身損傷通常須因工作而引起或在工作過程中發生,而工作是實質促成因素;疾病或疾病惡化通常須以工作為主要促成因素。

需要核對的權益

治療費用、每週補償金、適合工作安排、治療申請、WPI 評估,以及已經收到的保險公司決定。

法律協助可能有用的情況

保險公司否認責任、拒絕治療、依賴 IME、減少每週補償金,或爭議永久損傷。

對索償的實際意義

本頁用於把醫學診斷與實際工作要求、工作能力證明、治療記錄和保險公司決定聯繫起來。重點是先找出證據缺口,而不是假設診斷本身已經證明索償。

本頁提供一般資料,不構成針對個人情況的法律意見。您應就自己的情況取得法律意見。

評估依據

  • NSW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 paras 1.8-1.12:評估方法由 NSW Guidelines 規管;AMA5 只在被採用且未被修改的範圍內使用。
  • NSW Guidelines para 1.12:不採用 AMA5 Chapter 18 的疼痛評估;慢性疼痛透過其下的已診斷病症評估,而 CRPS 則按相關的新州方法評估。
  • NSW Guidelines para 1.15:評估通常應等到已達最大醫療改善(MMI),即病情穩定,且在未來一年內不大可能有重大變化。
  • NSW Guidelines para 1.24:日常生活活動所受影響,不得用來增加或減少依適用上肢方法計算出的上肢損傷程度。
  • NSW Guidelines paras 1.26 and 2.8:數值在每個換算階段均須四捨五入;手指損傷程度換算為手部損傷程度,手部及其他區域數值換算為上肢損傷程度,並由 AMA5 Table 16-3 將上肢損傷程度換算為 WPI。
  • NSW Guidelines paras 2.5 and 2.20:主動活動度以量角器或傾角儀測量;被動活動度只為臨床比較而記錄;不可靠讀數應重複測量;未受傷的對側肢體可作為該工人的正常基準。
  • NSW Guidelines paras 2.8-2.13:同一關節內的數值相加;同一肢體的區域數值在合併前必須以共同單位表示;若缺損完全由周邊神經病變造成,不得再按異常活動度評級;肌力只在少數獲允許的情況下使用。
  • NSW《永久損傷評估指南》第 2.14-2.20 段修改了 AMA5 第 16 章中肩部、肱二頭肌、撞擊、關節面骨折及上髁炎的評估方法;第 2.21 段規定,上肢 CRPS 應按 NSW 第 17 章的方法評估,而不是採用 AMA5 第 16 章或第 18 章的疼痛評級。
  • NSW Guidelines para 2.4:最高上肢損傷程度為 60% WPI,相當於經肩部截肢。

可能評估哪些傷害或病症?

記錄應說明具體傷害類型,而不只是籠統寫身體部位或「疼痛」。診斷明確後,才能判斷應採用哪些證據和評估方法。

  • 扳機指可涉及骨折、肌腱斷裂或黏連、關節僵硬或不穩、截指、扳機指、擠壓傷或指神經病變。
  • 每根手指及每個受影響結構都必須先測量再換算;不會使用籠統的手部疼痛百分比。

哪些症狀和醫學檢查結果重要?

評估中重要的醫學所見取決於保險公司已接納的診斷和適用的 NSW 評估方法。相關所見應可重複,並與工人的實際功能表現一致。

就扳機指而言,手指及拇指活動度按逐個關節測量。同一關節內的數值先相加,再把適用的該指結果換算為手部數值。

若扳機指涉及指神經,靜態兩點辨別測試有助區分部分與完全感覺喪失,評估醫生會記錄受影響神經的長度及所在側別。

扳機指的計算可能由手指損傷程度轉為手部損傷程度,再轉為上肢損傷程度及 WPI。NSW 第 1.26 段要求在每個階段四捨五入,而不是只在最後才四捨五入。

通常需要哪些檢查和資料

每項檢查都應針對明確的臨床問題。影像或檢驗結果只有在與體格檢查、診斷和功能限制相符時,才較有說明力。

  • 手部治療對每個受影響關節及手指的測量,包括結果是否可重複。
  • 把靜態兩點辨別測試對應到具名的指神經,並在適當時與對側手比較。
  • 肌腱或神經修復的手術報告,以及骨折、關節炎或關節面受傷的影像檢查。
  • 若懷疑較近端的正中神經、尺神經或橈神經病變,需有臨床感覺及運動檢查。

這一身體部位的 WPI 通常如何評估

WPI 應按照該傷害適用的 NSW 永久損傷評估方法進行。診斷名稱或手術記錄本身不會自動決定百分比。

扳機指評估由受影響的關節、肌腱、截肢平面或指神經開始。它不是由籠統的手部疼痛或靈活度下降百分比開始。

每個扳機指關節內的活動度數值會相加,然後按指定的 AMA5 表格,把手指損傷程度換算為手部損傷程度、手部損傷程度換算為上肢損傷程度,再把該數值換算為 WPI。

在扳機指中,若有支持的指神經感覺病變,會使用靜態兩點辨別測試;若是較近端的正中神經、尺神經或橈神經缺損,則改用具名神經的感覺及運動方法。

完全由同一神經病變造成的活動受限,不會在扳機指計算中再次相加;握力也不得用來重複計算疼痛、活動喪失或神經功能障礙。

精細動作、穿衣或使用工具等例子,有助描述扳機指的功能影響;但 NSW 第 1.24 段不容許對已計算出的上肢數值作日常生活活動調整。

表格和數值示例

涉及關節面的移位骨折

符合準則時,為 2% 上肢損傷程度或 1% WPI

這適用於活動度喪失不足以評定損傷程度、活動時疼痛,且移位達 2mm 或以上的情況。

來源:NSW Guidelines para 2.17

最高上肢損傷程度

60% WPI

這是上肢的最高值,並非一般肩、肘、腕或手部索償的預期評級。

來源:NSW Guidelines para 2.4

評估方法示例

以下示例以改寫方式說明資料來源中的評估方法,只用於解釋方法,不預測個人評估結果。

示例 1

扳機指:把兩根手指的損傷程度換算為 WPI

假設資料: 假設已治療的扳機指留下穩定且可測量的手指活動限制,而不是沒有永久損傷的間歇性卡住。有效評估根據分別獲承認的檢查結果,得出 26% 食指損傷程度及 40% 中指損傷程度。

評估方法: 在這個扳機指示例中,AMA5 Table 16-1 把假設的手指數值換算為 5% 及 8% 手部損傷程度。手部數值相加為 13%,然後 Table 16-2 把 13% 手部損傷程度換算為 12% 上肢損傷程度。

示例結果: 這顯示相關扳機指結果如何經過上肢換算程序。AMA5 Table 16-3 把 12% 上肢損傷程度換算為 7% WPI。NSW 第 1.26 段要求在每個換算階段四捨五入。這個改述示例並不是對任何個別索償的估算。

來源: NSW Guidelines paras 1.26 and 2.8; AMA5 Tables 16-1, 16-2 and 16-3

示例 2

扳機指:一條指神經的部分感覺喪失

假設資料: 作為另一個扳機指示例,假設有臨床確認的指神經感覺病變,而且並非僅從麻木投訴推斷而來。無名指尺側指神經全長的靜態兩點辨別測試為 8 mm。假設檢查把它分類為部分感覺喪失,而非完全感覺喪失。

評估方法: 在這個扳機指示例中,使用 AMA5 Tables 16-5 to 16-7,假設缺損產生 10% 無名指損傷程度。該手指數值換算為 1% 手部損傷程度,再換算為 1% 上肢損傷程度及 1% WPI,並在每個階段四捨五入。

示例結果: 這顯示相關扳機指結果如何經過上肢換算程序。評估依循指神經感覺方法;若只是麻木投訴而沒有可重複驗證的兩點辨別結果,則不會產生相同計算。這個改述示例並不是對任何個別索償的估算。

來源: NSW Guidelines paras 1.26 and 2.8-2.10; AMA5 Tables 16-5, 16-6, 16-7, 16-2 and 16-3

哪些情況通常不會增加 WPI

並非每項症狀或影像異常都能單獨計入 WPI。哪些所見可以評定、哪些結果可以合併,應按 NSW 規定的方法判斷。

疼痛、壓痛、無力投訴,或只有影像標籤而沒有穩定且可測量的損傷。

把被動活動度喪失當作主動活動度損傷來使用。

用握力或其他肌力喪失,重複計算疼痛、活動受限、畸形或神經喪失。

在已計算出的上肢數值上加入或扣減日常生活活動調整。

同一功能喪失先按神經方法計算一次,又再按活動受限計算一次。

證據清單

有用的記錄應持續、具體地描述傷害,並將臨床所見與工作事件、治療、康復和工作能力問題聯繫起來。

  • 保險公司已承認的工傷描述,以及任何列明身體部位和診斷的爭議通知。
  • 重複的主動活動度測量,並在適當時作對側比較。
  • 針對實際肌腱、關節、骨折或關節置換病況的影像、手術報告及治療紀錄。
  • 若聲稱有神經病變,需有感覺分布圖、運動測試、靜態兩點辨別測試或電診斷證據。
  • 說明實際受影響活動或神經功能的工作職責及治療紀錄。

這種傷害在工作中通常如何發生

工作機制應記錄實際細節。工作是否造成或加重傷害,取決於發生時間、既往病史、實際工作內容和醫學意見。

高重複性的工具、鍵盤、掃描或抓握工作.

手腕或手肘長時間維持同一姿勢.

用力使用手部.

接觸震動.

保險公司常見的爭議

應直接回應保險公司書面決定中的具體理由,並以證據處理因果關係、診斷、治療、工作能力或永久損傷方面的爭議。

重複性工作是否有實質貢獻.

症狀是否無關或屬體質因素.

經調整職責是否真正減少重複動作及用力程度.

治療和手術問題

治療資料應說明需要處理的臨床問題、預期功能改善,以及已經考慮的合理替代方案。手術本身並不代表責任已獲接納,也不會產生固定 WPI。

在有支持依據時使用夾板、手部治療、注射、減壓或肌腱鬆解.

每週補償金和工作能力

工作能力資料應說明工人在實際崗位中能夠安全、持續完成哪些工作,而不是只使用籠統的「輕便工作」標籤。

握力、鍵盤操作、工具使用、過肩工作及可承受提舉程度.

慣用手限制及雙手操作任務.

避免重複動作或用力使用手部的安全職責.

在部分工作能力有爭議時的每週補償金.

NSW Work Injury Claim 可以如何協助

下一步取決於保險公司的具體決定,以及現有資料能否回應其理由。法律協助可幫助整理證據並選擇適當程序。

分開處理診斷、工作暴露及工作能力證據.

按實際手部、手腕、手肘或肩部工作要求測試合適工作安排.

檢視治療被拒的理由及獨立醫學檢查(IME)的假設.

在適當時規劃 WPI 或爭議處理步驟.

有關扳機指索償的常見問題

工作如何造成或加重扳機指?

就扳機指而言,相關工作經過可能包括高重複性的工具、鍵盤、掃描或抓握工作,手腕或手肘長時間維持同一姿勢,以及用力使用手部。索償仍取決於實際時間線及醫療證據。紀錄應說明哪些情況有所改變、症狀何時開始或惡化,以及已診斷病況如何影響工人的職責。

扳機指的 WPI 如何評估?

就扳機指而言,扳機指評估由受影響的關節、肌腱、截肢平面或指神經開始。它不是由籠統的手部疼痛或靈活度下降百分比開始。就扳機指而言,手指及拇指活動度按逐個關節測量。同一關節內的數值先相加,再把適用的該指結果換算為手部數值。評估醫生必須把 NSW Guidelines 應用於已獲承認且穩定的病況;診斷或一次手術本身並不決定百分比。

哪些紀錄對扳機指評估最有用?

扳機指評估通常需要保險公司已承認的工傷描述,以及任何列明身體部位和診斷的爭議通知;重複的主動活動度測量,並在適當時作對側比較;針對實際肌腱、關節、骨折或關節置換病況的影像、手術報告及治療紀錄;以及若聲稱有神經病變,需有感覺分布圖、運動測試、靜態兩點辨別測試或電診斷證據。這些紀錄在描述同一診斷、檢查結果、治療經過及實際工作限制時最有用。

保險公司通常會就扳機指爭議甚麼?

就扳機指而言,常見問題包括重複性工作是否有實質貢獻、症狀是否無關或屬體質因素,以及經調整職責是否真正減少重複動作及用力程度。回應時應針對保險公司列明的理由,提供相關時間線、臨床結果、檢查及職責證據,而不是只依賴診斷本身。

扳機指如何影響每週補償金及合適工作?

扳機指的工作能力證據,可能需要處理握力、鍵盤操作、工具使用、過肩工作及可承受提舉程度、慣用手限制及雙手操作任務,以及避免重複動作或用力使用手部的安全職責。工作能力證明應描述工人可以安全且可持續地做甚麼。之後應把建議職責,對照這些限制及工作的實際要求來檢查。

扳機指是否自動取得固定的 WPI 百分比?

不是。就扳機指而言,一個已驗證例子是涉及關節面的移位骨折:在符合準則時,根據 NSW Guidelines para 2.17,為 2% 上肢損傷程度或 1% WPI。該數值只在其列明準則獲符合時適用。疼痛、壓痛、無力投訴,或只有影像標籤而沒有穩定且可測量的損傷,並不足夠。

需要協助冷靜評估索償狀況嗎?

如果您收到保險公司的決定,或不確定傷害證據之間如何銜接,我們可以協助找出問題、整理文件並考慮下一步。ILARS 資助獲批後,符合條件的法律費用和必要支出才可能獲得涵蓋。

申請索償評估致電 (02) 7233 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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