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W Work Injury Claim

NSW Work Injury Claim

N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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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肢神經損傷工傷賠償證據審查,包含醫療報告、治療記錄、工作能力證明和工作職責文件。

索償概況

先看爭議問題,而不只是診斷名稱

可能相關的情況

適用標準取決於情況在法律上如何分類。人身損傷通常須因工作而引起或在工作過程中發生,而工作是實質促成因素;疾病或疾病惡化通常須以工作為主要促成因素。

需要核對的權益

醫療費用、每週工資補償、適合工作安排、治療申請、WPI 評估,以及已經收到的保險公司決定。

法律協助可能有用的情況

保險公司否認責任、拒絕治療、依賴 IME、減少每週工資補償,或爭議永久損傷。

對索償的實際意義

本頁用於把醫學診斷與實際工作要求、工作能力證明、治療記錄和保險公司決定聯繫起來。重點是先找出證據缺口,而不是假設診斷本身已經證明索償。

本頁提供一般資料,不構成針對個人情況的法律意見。您應就自己的情況取得法律意見。

評估依據

  • NSW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 paras 1.8-1.12:評估方法由 NSW Guidelines 規管;AMA5 只在已被採納且未經修改的範圍內使用。
  • NSW Guidelines para 1.12:不採用 AMA5 Chapter 18 的疼痛評估;慢性疼痛透過已診斷的基礎病症評估,而 CRPS 則按相關 NSW 方法評估。
  • NSW Guidelines para 1.15:評估通常應等待至最大醫學改善(MMI)後進行,即病情已穩定,並且在未來一年內不太可能有重大改變。
  • NSW Guidelines para 1.24:日常生活活動受影響的程度,不得用來增加或減少按適用上肢方法計算出的上肢損害比例。
  • NSW Guidelines paras 1.26 and 2.8:數值在每個轉換階段均須四捨五入;手指損害比例轉換為手部損害比例,手部及其他區域數值轉換為上肢損害比例,AMA5 Table 16-3 再把上肢損害比例轉換為 WPI。
  • NSW Guidelines paras 2.5 and 2.20:主動活動度以量角器或傾角儀測量;被動活動度只作臨床比較記錄;不可靠的讀數應重複測量;未受傷的對側肢體可作為該工人的正常基準。
  • NSW Guidelines paras 2.8-2.13:同一關節內的數值相加;同一肢體不同區域的數值在合併前必須先以共同單位表達;完全由周圍神經病變造成的缺損,不得再按異常活動度評級;力量只在少數獲准情況下使用。
  • NSW Guidelines paras 2.14-2.21:NSW 修改了 AMA5 Chapter 16 中關於肩部、肱二頭肌、撞擊症、關節面骨折、上髁炎和 CRPS 的評估方法。
  • NSW Guidelines para 2.4:上肢損害比例最高為 60% WPI,相當於經肩部截肢。

可能評估哪些傷害或病症?

記錄應說明具體傷害類型,而不只是籠統寫身體部位或「疼痛」。診斷明確後,才能判斷應採用哪些證據和評估方法。

  • 上肢神經損傷可能涉及正中神經、尺神經、橈神經、肌皮神經、腋神經或指神經,也可能是更近端的臂神經叢病變。
  • 檔案應識別受影響的神經、解剖層面,以及缺損屬感覺、運動功能還是兩者兼有。
  • 周圍神經病變應與頸椎神經根病變分開處理,因為評估方法和臨床表現不同。

哪些症狀和醫學檢查結果重要?

評估中重要的醫學所見取決於保險公司已接納的診斷和適用的 NSW 評估方法。相關所見應可重複,並與工人的實際功能表現一致。

已確認的神經分佈範圍內感覺喪失,以及可測量的運動功能無力,均可能納入評估。

兩點辨別測試與手指感覺喪失相關;反射改變則較可能支持神經根問題,而不是單獨的遠端神經病變。

肌電圖(EMG)或神經傳導檢查證據可支持診斷,但應與檢查所見和功能模式相符。

通常需要哪些檢查和資料

每項檢查都應針對明確的臨床問題。影像或檢驗結果只有在與體格檢查、診斷和功能限制相符時,才較有說明力。

  • 同期的全科醫生(GP)、專科醫生、物理治療或手部治療記錄,用以識別確切診斷,以及病情是否進展至最大醫學改善(MMI)。
  • 超聲波、MRI、X 光、CT、手術報告或關節置換記錄,但須是在這些資料能解釋肌腱、盂唇、關節、骨折或手術所見的情況下。
  • 在臨床上相關時使用神經傳導檢查或肌電圖(EMG),並結合感覺和運動檢查解讀,而不是單獨使用。
  • 重複主動活動度測量,並清楚記錄疼痛、防護性動作或不一致表現是否影響檢查。
  • 在相關時,提供說明過頭伸手、提舉、推、拉、抓握、鍵盤工作、使用工具和前臂旋轉的工作職責證據。

這一身體部位的 WPI 通常如何評估

WPI 應按照該傷害適用的 NSW 永久損傷評估方法進行。診斷名稱或手術記錄本身不會自動決定百分比。

上肢周圍神經損害使用 AMA5 Tables 16-10 及 16-11 評定感覺和運動缺損等級,然後把每一個等級套用到 Table 16-15 中具名神經的最高值。

感覺和運動的上肢損害比例數值須合併,而不是簡單相加,然後才由 Table 16-3 把結果轉換為 WPI。

完全由該神經病變造成的異常活動度,不會第二次評級。具名運動功能方法以外的力量評級,不會另外加入以重複計算同一缺損。

指神經病變使用獨立的手指感覺方法和轉換表。

表格和數值示例

上肢損害比例最高值

60% WPI

這是上肢的最高值,並不是一般肩部、肘部、手腕或手部索償的預期評級。

來源:NSW Guidelines para 2.4

評估方法示例

以下示例以改寫方式說明資料來源中的評估方法,只用於解釋方法,不預測個人評估結果。

示例 1

上肢神經損傷:正中神經部分感覺和運動缺損

假設資料: 假設上肢神經損傷檔案識別出一條具名正中神經病變,其感覺和運動檢查與解剖層面及電診斷證據相符。一個臨床上一致的正中神經病變,被評定為 30% 感覺缺損及 59% 運動缺損。受影響神經的假設最高值為:感覺 39% 上肢損害比例,運動功能 10%。

評估方法: 就這個上肢神經損傷示例而言,感覺部分為 30% x 39% = 12% 上肢損害比例(四捨五入後)。運動部分為 59% x 10% = 6%。合併值表(合併數值表)把 12% 和 6% 合併為 17% 上肢損害比例。

示例結果: 這說明相關上肢神經損傷發現如何進入上肢轉換程序。AMA5 Table 16-3 把 17% 上肢損害比例轉換為 10% WPI。完全由同一神經病變造成的活動喪失不會再次評級。這個意譯示例並不是任何個別索償的估算。

來源: NSW Guidelines paras 1.26 and 2.8-2.10; AMA5 Tables 16-10, 16-11, 16-15 and 16-3

示例 2

上肢神經損傷:一條指神經的部分感覺喪失

假設資料: 作為上肢神經損傷頁面內的比較,假設一條獨立的遠端指神經病變,以可重複的靜態兩點辨別測試測量。沿無名指尺側指神經全長的靜態兩點辨別測試為 8 mm。假設檢查把這情況分類為部分感覺喪失,而不是完全感覺喪失。

評估方法: 就這個上肢神經損傷示例而言,使用 AMA5 Tables 16-5 至 16-7,假設缺損產生 10% 無名指損害比例。手指數值轉換為 1% 手部損害比例,再轉換為 1% 上肢損害比例和 1% WPI,並在每個階段四捨五入。

示例結果: 這說明相關上肢神經損傷發現如何進入上肢轉換程序。評估採用指神經感覺方法;如果只有麻木主訴而沒有可重複的兩點辨別測試,並不會產生相同計算。這個意譯示例並不是任何個別索償的估算。

來源: NSW Guidelines paras 1.26 and 2.8-2.10; AMA5 Tables 16-5, 16-6, 16-7, 16-2 and 16-3

哪些情況通常不會增加 WPI

並非每項症狀或影像異常都能單獨計入 WPI。哪些所見可以評定、哪些結果可以合併,應按 NSW 規定的方法判斷。

只有刺麻感、握力主訴或異常檢查結果,而沒有臨床上一致的神經分佈和可測量缺損,不應評級。

疼痛、壓痛、無力主訴,或只有影像標籤但沒有穩定且可測量的永久損害。

把被動活動度喪失當作主動活動度永久損害使用。

用握力或其他力量喪失,重複計算疼痛、活動受限、畸形或神經喪失。

在計算出的上肢數值上增加或扣減日常生活活動調整。

同一功能喪失已按神經方法計算,又再次作為活動受限計算。

證據清單

有用的記錄應持續、具體地描述傷害,並將臨床所見與工作事件、治療、康復和工作能力問題聯繫起來。

  • 已獲承認的受傷描述,以及任何列明身體部位和診斷的爭議通知。
  • 重複的主動關節活動度測量,並在適當時作對側比較。
  • 針對實際肌腱、關節、骨折或關節置換病症的影像、手術報告和治療記錄。
  • 在主張存在神經病變時,提供感覺分佈圖、運動測試、靜態兩點辨別或電診斷證據。
  • 說明受影響的實際活動或神經功能的工作職責和治療記錄。

這種傷害在工作中通常如何發生

工作機制應記錄實際細節。工作是否造成或加重傷害,取決於發生時間、既往病史、實際工作內容和醫學意見。

影響具名神經的割裂傷、牽拉傷、骨折或脫位.

手腕、肘部、肩部或神經叢受壓.

造成感覺或運動功能喪失的手術損傷或擠壓傷.

保險公司常見的爭議

應直接回應保險公司書面決定中的具體理由,並以證據處理因果關係、診斷、治療、工作能力或永久損傷方面的爭議。

病變是周圍神經還是頸椎神經根.

感覺和運動等級是否有證據支持.

異常檢查結果是否與功能相符.

活動度或力量是否被重複計算.

治療和手術問題

治療資料應說明需要處理的臨床問題、預期功能改善,以及已經考慮的合理替代方案。手術本身並不代表責任已獲接納,也不會產生固定 WPI。

在有證據支持時,進行減壓、修復、移植、夾板固定和神經復康.

每週工資補償和工作能力

工作能力資料應說明工人在實際崗位中能夠安全、持續完成哪些工作,而不是只使用籠統的「輕便工作」標籤。

保護性感覺、靈巧度、握力、手腕或手指控制,以及安全使用工具.

NSW Work Injury Claim 可以如何協助

下一步取決於保險公司的具體決定,以及現有資料能否回應其理由。法律協助可幫助整理證據並選擇適當程序。

區分診斷、工作接觸和工作能力證據.

按實際手部、手腕、肘部或肩部要求核對合適工作安排.

審查治療被拒的理由和 IME 假設.

在適當時規劃 WPI 或爭議處理步驟.

有關上肢神經損傷索償的常見問題

工作如何導致或加重上肢神經損傷?

對於上肢神經損傷,相關工作史可能包括影響具名神經的割裂傷、牽拉傷、骨折或脫位;手腕、肘部、肩部或神經叢受壓;以及造成感覺或運動功能喪失的手術損傷或擠壓傷。索償仍取決於實際時間順序和醫療證據。記錄應說明發生了甚麼變化、症狀何時開始或加重,以及已診斷病症如何影響受傷工人的工作職責。

上肢神經損傷的 WPI 如何評估?

對於上肢神經損傷,上肢周圍神經損害使用 AMA5 Tables 16-10 及 16-11 評定感覺和運動缺損等級,然後把每一個等級套用到 Table 16-15 中具名神經的最高值。已確認的神經分佈範圍內感覺喪失,以及可測量的運動功能無力,均可能納入評估。評估醫生必須把 NSW Guidelines 應用於已獲承認且已穩定的傷情;診斷或手術本身並不決定百分比。

哪些記錄對上肢神經損傷評估最有用?

上肢神經損傷評估通常需要已獲承認的受傷描述,以及任何列明身體部位和診斷的爭議通知;重複的主動關節活動度測量,並在適當時作對側比較;針對實際肌腱、關節、骨折或關節置換病症的影像、手術報告和治療記錄;以及在主張存在神經病變時的感覺分佈圖、運動測試、靜態兩點辨別或電診斷證據。當這些記錄描述同一診斷、檢查所見、治療經過和實際工作限制時,最有幫助。

保險公司通常會對上肢神經損傷爭議甚麼?

對於上肢神經損傷,常見問題包括病變是周圍神經還是頸椎神經根、感覺和運動等級是否有證據支持,以及異常檢查結果是否與功能相符。回應時應針對保險公司列明的理由,提供相關時間順序、臨床發現、檢查結果和工作職責證據,而不是只依賴診斷名稱。

上肢神經損傷如何影響每週工資補償和合適工作安排?

上肢神經損傷的工作能力證據,可能需要說明保護性感覺、靈巧度、握力、手腕或手指控制,以及安全使用工具。工作能力證明應說明受傷工人可以安全且可持續地做甚麼。其後應根據這些限制和工作的真實要求,核對擬安排的職責是否合適。

甚麼本身並不能確立上肢神經損傷的 WPI?

對於上肢神經損傷,只有刺麻感、握力主訴或異常檢查結果,而沒有臨床上一致的神經分佈和可測量缺損,不應評級。WPI 取決於已獲承認的受傷、客觀發現,以及病情穩定後 NSW Guidelines 所要求的方法。

需要協助冷靜評估索償狀況嗎?

如果您收到保險公司的決定,或不確定傷害證據之間如何銜接,我們可以協助找出問題、整理文件並考慮下一步。ILARS 資助獲批後,符合條件的法律費用和必要支出才可能獲得涵蓋。

申請索償評估致電 (02) 7233 3661

相關 NSW 工傷賠償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