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覽
這項心理傷害索償能否被提出爭議?
可以,前提是案件有清楚證據顯示與工作有關的觸發因素,並能證明可衡量的功能影響。最常見的問題,是缺少相互銜接的時間線、診斷推理薄弱,或沒有證明管理行為和既有脆弱因素如何與病情相連。
- 先把索償放到正確的法律程序上:每週補償金、治療爭議,或 WPI/一次性賠償。
- 按三層建立證據:專科報告、有日期的時間線,以及可相互印證的材料。
- 挑戰 Section 11A 時,必須依靠有文件支持的事實順序,並檢查程序公平性。
哪些心理傷害規則適用?
法律審閱日期 2026-07-21
新的原發性心理傷害規則適用於僱主在2026年7月1日或之後首次收到傷害通知的情況。此前通知的原發性心理傷害繼續適用原有規定。繼發性心理傷害、警察、救護人員、消防員、煤礦工人、志願人員及塵肺病索償等類別也可能適用不同規則。選擇法律測試前,應先核對通知紀錄、工人類別及過渡規定。
新的原發性心理傷害
在2026年7月1日後制度下,所申報的病情必須是造成行為、認知或心理功能障礙的精神或精神科疾病。只有在一項或多項法定相關事件造成傷害、這些事件與工作存在真實且直接的聯繫,並且工作是主要促成因素時,才可能獲得賠償。
欺凌、性騷擾、種族騷擾和過量工作要求屬於「相關行為」,適用特別索償程序。須提交完整索償表格和規定的最低資料;保險公司通常在收到完整索償後42天內決定責任。符合條件時,決定期間可能提供臨時每週賠償及最高7,500澳元的門診治療費用。若責任仍有爭議,內部覆核以及IRC或PIC程序取決於決定中列明的理由。
Section 11A與較早索償
如修訂後的Section 11A適用,若心理傷害主要由僱主已經採取或擬採取的合理管理行動、工人對該行動的預期,或工人對該行動的理解所造成,則不支付賠償。有關行動必須在所有情況下均屬合理,並以合理方式執行。該修訂條文同時適用於原發性和繼發性心理傷害。
較早索償適用原有Section 11A時,問題是傷害是否完全或主要由調職、降職、晉升、績效評核、紀律處分、裁員、解僱或僱傭福利等指定管理行動造成。行動本身及執行方式也必須合理。
關鍵門檻
在新州,心理傷害往往比身體傷害受到更嚴格的爭議審查。
- !15% WPI 門檻: 心理傷害若要申請永久傷殘一次性賠償,通常必須達到至少 15% 的全人損傷程度(WPI)。
- !原發與繼發: 在評估權利處理程序時,原發性心理傷害與身體傷害引起的繼發性心理後果會被區別處理。
不同救濟類型對應不同法律測試
並非所有心理後果都適用同一法律測試。以每週補償金或治療核准為目標的索償,所需證據不同於檢驗永久損傷和長期功能影響的一次性賠償處理程序。
- 每週補償金: 通常需要詳細的功能能力材料和持續治療證據,而不只是損害程度分數。
- Section 78 回應: 通常取決於時間點、醫學意見品質,以及因果鏈是否充分連接到工作因素。
- 一次性賠償(WPI): 通常需要至少 15% WPI 證據,並清楚說明精神科診斷如何連接到職場事件造成的影響。
心理傷害索償類型
心理傷害可以和身體傷害一樣造成嚴重失能。在新州,索償通常涉及急性創傷暴露,或由霸凌、騷擾、持續不合理壓力等因素累積形成的職場壓力源。
PTSD(創傷後壓力症)
通常與重大事故、職場暴力或應急回應事件等創傷經歷有關。
重度憂鬱障礙 / 焦慮類疾病
可能來自長期霸凌、騷擾、不安全的心理社會條件,或工作中的持續不利對待。
「合理管理行為」抗辯(Section 11A)
Section 11A 的適用文字取決於傷害通知時間和過渡規定。在2026年7月1日後的制度下,保險人可能主張心理傷害主要由僱主的合理管理行動、工人對該行動的預期或理解所造成;該行動本身及執行方式都必須合理。較早索償則可能適用舊有的「完全或主要由指定管理行動造成」測試。
- 調職、降職或升職決定
- 績效評核和紀律程序
- 工作指示和監督爭議
- 裁員或解僱步驟
如果索償被拒,先從這些實際下一步入手: 索償被拒指南、Section 78 通知指南、Section 11A 心理傷害指南。
爭議中通常需要哪些證據
有爭議的心理傷害索償通常需要的不只是一份簡短的全科醫生(GP)證明,因為診斷、因果關係、工作能力和永久傷殘是不同問題。
詳細精神科證據
獨立專科報告應涵蓋診斷、因果關係分析和損害程度評估方法。
時間線和文件
按時間順序整理事件、電郵、投訴、就醫紀錄和職位變動。
證人和佐證材料
同事或主管的陳述,可支持工作因果關係和事實背景。
PIRS 如何評估原發性心理傷殘
病情達到最大醫療改善後,評估醫生會使用精神科傷殘評定量表(PIRS),評定六個功能領域:自我照顧和個人衞生、社交和康樂活動、出行、社會功能、專注力/持續性/速度,以及就業能力。六項等級的中位數和總分再對照新州永久傷殘指引表11.7,換算為 WPI。
計算示例
假設有證據支持的六項等級是1、2、2、3、3和4,中位等級為3,總分為15。根據表11.7,該組合對應15% WPI。各等級必須由實際功能證據支持;這個算術示例不是對讀者傷殘程度的估計。
不能單獨證明心理 WPI 的情況
- 只有診斷、症狀說明或無工作能力證明,而沒有 PIRS 功能評定。
- 身體傷害造成的繼發性心理後果;新州不會把它另行評為 WPI。
- 把原發性精神科 WPI 與身體 WPI 相加;兩者必須分別評估。
- 在病情達到最大醫療改善前進行 PIRS 評估。
資料來源:新州永久傷殘評估指引第11章及表11.7。本示例只供一般說明,並非法律意見或傷殘估計。
現行程序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年中的永久傷殘評估
新州目前處於過渡期。工人及保險公司仍可分別安排檢查,但暫時評估必須由SIRA登記冊上的評估醫生進行。作出暫時評估前,相關傷害的責任必須已經確定。
必須先取得獨立法律意見
工人在接受永久傷殘評估醫生檢查前,必須就評估的全部法律後果取得獨立法律意見。簽訂永久傷殘協議前也必須取得法律意見。
評估可能影響多項權利
主要評估可用於每週賠償、醫療及相關治療費用、Section 66一次性賠償、一次結清資格和工傷損害賠償。它不只是計算一次性賠償。
達成協議或提出醫療爭議
如果工人與保險公司同意傷殘程度,可以簽訂書面永久傷殘協議。若雙方不同意,保險公司必須發出書面通知;任何一方均可在醫療證據支持下,把分歧作為醫療爭議提交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PIC)。
再次評估受到嚴格限制
過渡期內進行第二次或之後的評估,需要雙方同意傷情看來出現意外且重大的惡化。該惡化必須可能使傷殘程度再提高至少10個百分點。一般與年齡有關的退化不符合這項要求。
法律審閱日期:2026年7月20日。 資料來源: SIRA工人指引 以及 SIRA暫時評估指引。 另請參閱 PIC爭議指南。
嚴重傷害、高需求狀態與長期每週補償金
對於在2026年7月1日或之後通知的原發性心理傷害,不能直接套用身體傷害的一般 Section 39 規則。Sections 39A 和 39B 訂明獨立的每週賠償框架:0–20% WPI 通常最多支付130週;21–24% WPI 的工人如符合工作能力、工作及申請要求,可能再獲52週;25–30% WPI 在符合 Section 38 要求時,每週賠償可能支付至退休年齡;超過30% WPI 屬於最高需求類別。治療費用通常在每週賠償停止後一年屆滿;如沒有支付每週賠償,則通常由索償日起一年,但最高需求工人不受該最長期限限制。自2026年7月1日起,工傷損害賠償的心理傷害門檻是至少25% WPI,但仍須另行證明僱主疏忽、經濟損失及其他法定要求。較早通知、繼發性心理傷害和豁免類別可能適用不同規則。
常見問題
因職場霸凌導致憂鬱症,可以申請賠償嗎?
有可能。關鍵問題是醫學診斷、與工作的因果關係,以及保險人是否提出管理行為抗辯。
所有心理傷害都需要 15% WPI 評級嗎?
15% 門檻對於永久損傷一次性賠償處理程序很關鍵。其他權利可能涉及不同法律測試和爭議處理程序。
如果保險人說我的病情只是「壓力」,不能賠償怎麼辦?
保險人可能爭議診斷或因果關係。應把書面拒賠理由交給治療醫生或法律顧問審閱,並考慮是否需要專科意見、同期紀錄和清楚的事件時間線。
相關心理傷害和爭議指南
免費心理傷害索償評估
心理傷害索償往往爭議很重。如果責任因 section 11A 被拒,或你的每週補償金已經停止,請先進行保密評估,了解你有哪些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