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說明甚麼
工人在康復、合適工作或復工計劃中,可能出現舊症復發、原傷加重或另一項新傷。應根據實際經過和醫療資料確定,而不是憑標籤判斷。
事件應報告和評估。它可能令原索償重新啟動、需要新增狀況決定,或構成新的工傷索償。
先核對已獲接納的原傷
保存原接納通知、現行工作能力證明、康復計劃和合適工作安排,並確認實際工時、重量、姿勢、休息和監督。
應保留接納通知、受傷日期、診斷和工作限制。原傷獲接納,並不表示每項後續症狀或診斷也已獲接納。
後續診斷或狀況
後續情況可能屬於:
- 原傷症狀復發,但沒有新的致傷事件
- 康復或工作任務令原狀況加重
- 在合適工作或工作試行中,同一或另一身體部位出現新傷
- 復工嘗試顯示原診斷未能解釋的限制或後續診斷
醫學因果關係如何說明
醫療意見應說明實際任務、負荷或動作、當時變化和檢查結果,並判斷後續失去工作能力是原狀況延續,還是新的傷情。
醫生需要說明後續診斷與原傷、治療或康復之間的機制,並考慮既往病史、非工作事件和其他合理解釋。只寫「有關」通常不足以回應爭議。
建立可核對的時間線
應記錄計劃開始、實際工時和工作、症狀變化、向主管或康復人員提出的困難、修改要求、後續事件和就醫。
時間線應如實記錄首次症狀、報告、檢查、診斷和治療。資料出現間隔不一定否定索償,但應有真實而一致的解釋。
治療和康復記錄
治療醫生應重新評估計劃是否醫學上合適,並提出安全工作、限制和覆核時間;康復人員可記錄工作事實,但不應取代醫學因果意見。
每項治療申請應說明所針對的診斷、與工傷的聯繫、預期功能改善和已考慮的替代方案。
保險公司實際接納了甚麼
復發可能在原索償下重新處理;新的事件或傷害可能需要新索償;新增診斷則可能需要在現有索償中另作責任決定。
如果後續狀況未被明確決定,應向保險公司說明工人擬就該狀況申請賠償,並索取書面責任決定。只在工作能力證明中列出診斷,不等於自動獲接納。
常見爭議
保險公司可能接納原傷,但基於以下理由爭議後續狀況:
- 只是暫時症狀波動,並非復發、加重或新傷
- 工人從事了證明限制以外的任務
- 變化由非工作事件或既往病況造成
- 原保險公司還是後續僱主或保險公司應負責
- 事件後仍有能力從事修改後的工作
WPI 與避免重複計算
永久損傷評定必須以最終獲接納的傷害歷史為基礎。暫時症狀增加本身不證明永久損傷,也不能把同一功能損失重複評定。
同一傷害或同一事故造成的有效身體損傷,按 NSW 指引在容許時合併,而不是直接相加。同一功能損失不得用重疊方法計算兩次;繼發心理損傷不作 WPI 評定。
每週賠償、治療和工作能力
更新後的工作能力證明應說明現行能力和限制。保險公司可能據此重新評估賺取收入能力和每週賠償;如果每週賠償被減少或停止,應索取書面決定,並核對可用的覆核或爭議步驟。實際工作、工時、工資和出勤能否持續仍然重要。
實際結果仍取決於已獲接納的傷害、工作能力證明、工資資料、治療證據和現行 NSW 規則。後續診斷不會自動保證付款或治療獲批。
證據清單
資料應把原傷、後續診斷和實際功能變化聯繫起來。可考慮整理:
- 原接納和工作能力證明
- 康復、合適工作和復工計劃
- 實際更表、任務、重量、工時、休息和主管指示
- 提出困難或要求調整工作的電郵和訊息
- 後續事件報告、證人及就醫記錄
- 兩個索償期間的影像、專科報告和保險決定
常見問題
合適工作期間受傷一定屬於原索償嗎?
不一定。可能是復發、加重、新增狀況或新的工傷,需要按事實和醫療資料判斷。
實際工作不符合證明限制怎麼辦?
保存計劃、更表、任務指示和提出困難的訊息,並告訴治療醫生實際做了甚麼。
需要新的事故報告嗎?
如有新事件或在工作中明顯惡化,應盡快報告並記錄日期、任務、症狀和證人。
保險公司判斷哪個索償適用期間,可否停付?
付款取決於獲接納索償、證明和現行規則。如減付或停付,應盡快索取書面理由。
復工失敗是否證明永久失去工作能力?
不會。它是有關證據,但仍需結合醫療發現、實際工作和可持續工時評估。
NSW 資料來源
2026 年 7 月 19 日複核
- SIRA 實務標準 S5:舊工傷復發或加重
說明需要依事實和醫學證據區分復發、加重與新的傷害。
- SIRA 實務標準 S13:新增或後續醫療狀況
說明工作能力證明出現新增或後續狀況時,保險公司應如何調查並作出責任及治療決定。
- SIRA 工傷賠償福利指南
概述 NSW 制度下的每週賠償、治療和永久損傷福利。
- NSW 工傷賠償永久損傷評定指引
有關多項損傷、合併值、心理損傷和治療所致繼發身體損傷,可參閱第 1.17–1.22 及 1.31 段。
後續狀況是否已包括在索償中?
請提供原接納通知、後續診斷、現行工作能力證明和保險公司決定。我們可幫助理清已決定的範圍以及下一步可能需要的證據。
相關 NSW 工傷賠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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