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W Work Injury Claim

NSW Work Injury Claim

NSW

X CTAC

鎖骨受傷工傷賠償證據審查,包含醫療報告、治療記錄、工作能力證明及工作職責文件。

索償概況

先看爭議問題,而不只是診斷名稱

可能相關的情況

適用標準取決於情況在法律上如何分類。人身損傷通常須因工作而引起或在工作過程中發生,而工作是實質促成因素;疾病或疾病惡化通常須以工作為主要促成因素。

需要核對的權益

醫療費用、每週工資補償、適合工作安排、治療申請、WPI 評估,以及已經收到的保險公司決定。

法律協助可能有用的情況

保險公司否認責任、拒絕治療、依賴 IME、減少每週工資補償,或爭議永久損傷。

對索償的實際意義

本頁用於把醫學診斷與實際工作要求、工作能力證明、治療記錄和保險公司決定聯繫起來。重點是先找出證據缺口,而不是假設診斷本身已經證明索償。

本頁提供一般資料,不構成針對個人情況的法律意見。您應就自己的情況取得法律意見。

評估依據

  • 《NSW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第 1.8-1.12 段:評估方法由 NSW Guidelines 決定;AMA5 只在已被採納且未被 NSW 修改的範圍內使用。
  • NSW Guidelines 第 1.12 段:AMA5 第 18 章的疼痛評估不適用;慢性疼痛透過基礎已診斷病情評估,而 CRPS 則按相關 NSW 方法評估。
  • NSW Guidelines 第 1.15 段:評估通常應等到最大醫學改善(MMI)後才進行,也就是病情已經穩定,並且未來一年內不太可能有重大變化。
  • NSW Guidelines 第 1.24 段:日常生活活動受到的影響,不得用來增加或減少按適用上肢方法計算出的上肢損害比例。
  • NSW Guidelines 第 1.26 及 2.8 段:數值在每個轉換階段均須四捨五入;手指損害比例轉換為手部損害比例,手部及其他區域數值轉換為上肢損害比例,AMA5 表 16-3 再把上肢損害比例轉換為 WPI。
  • NSW Guidelines 第 2.5 及 2.20 段:主動活動以量角器或傾斜儀測量;被動活動只記錄作臨床比較;不可靠的讀數應重複測量;未受傷的對側肢體可作為該工人的正常基線。
  • NSW Guidelines 第 2.8-2.13 段:同一關節內的數值相加;同一肢體不同區域的數值在合併前必須先以共同單位表示;完全由周圍神經病變造成的缺損,不得再按異常活動度評級;力量只在少數允許情況下使用。
  • NSW Guidelines 第 2.14-2.21 段:NSW 修改了 AMA5 第 16 章中關於肩部、肱二頭肌、撞擊症、關節面骨折、上髁炎及 CRPS 的方法。
  • NSW Guidelines 第 2.4 段:上肢損害比例最高為 60% WPI,相當於經肩部截肢。

可能評估哪些傷害或病症?

記錄應說明具體傷害類型,而不只是籠統寫身體部位或「疼痛」。診斷明確後,才能判斷應採用哪些證據和評估方法。

  • 鎖骨受傷可涉及骨幹骨折、遠端或近端骨折、肩鎖或胸鎖關節分離或破壞、畸形癒合、不癒合,或切除成形術。
  • 沒有併發症且已癒合的骨折,不能當作鎖骨已被切除來評級。殘留的關節、活動度、神經或血管損害,需要有其本身有證據支持的方法。
  • 肩部症狀也應與頸椎神經根病變及具名周圍神經病變區分。

哪些症狀和醫學檢查結果重要?

評估中重要的醫學所見取決於保險公司已接納的診斷和適用的 NSW 評估方法。相關所見應可重複,並與工人的實際功能表現一致。

對於鎖骨受傷,屈曲是指把手臂向前並舉過頭頂;伸展是指向後伸手;外展是指向側方抬高手臂;內收是指把手臂帶向身體。

當鎖骨受傷影響旋轉時,外旋可能限制把手伸到頭後或洗頭,內旋可能限制把手伸到背後或穿衣。這些例子是用來說明功能,不代表額外百分比。

NSW 對鎖骨受傷的檢查,會在手臂外展至 90°、肘部屈曲至 90°時測量內旋及外旋;如果無法達到 90°,則在該工人可達到且左右對稱的最大外展角度下測量。

只有可重複的主動肩關節活動度會為鎖骨受傷換算。被動活動、影像、疼痛和日常活動可提供臨床背景,但不能取代規定的計算。

通常需要哪些檢查和資料

每項檢查都應針對明確的臨床問題。影像或檢驗結果只有在與體格檢查、診斷和功能限制相符時,才較有說明力。

  • 重複測量主動屈曲、伸展、外展、內收、內旋及外旋。
  • 超聲波或 MRI 用以識別肩袖、盂唇、肱二頭肌或關節病變,並說明是否與檢查結果相符。
  • 關於修復、穩定術、肌腱固定術、鎖骨切除或關節置換的手術報告,以及在相關時的後續影像。
  • 物理治療記錄,顯示活動度是否已穩定,以及測量結果是否隨時間保持一致。

這一身體部位的 WPI 通常如何評估

WPI 應按照該傷害適用的 NSW 永久損傷評估方法進行。診斷名稱或手術記錄本身不會自動決定百分比。

對於鎖骨受傷,評估人員會先判斷,可重複的主動肩關節活動度,或某項以具體診斷為基礎的 NSW 規則,哪一種最能描述已獲承認的永久損害。手術或 MRI 標籤本身不會選定百分比。

鎖骨受傷的屈曲、伸展、外展、內收、內旋及外旋數值,先在肩關節內相加,再透過 AMA5 表 16-3 把上肢結果轉換為 WPI。

如果鎖骨受傷包含具名神經病變,完全由該病變造成的活動受限不會再次評級。感覺及運動神經發現則按適用的具名神經方法處理。

力量只是在無疼痛的鎖骨受傷評估中,少數情況下可用的替代方法;只有在活動度減少不足以充分反映缺損時才使用,不能用來重複計算疼痛或活動度喪失。

伸手、穿衣和洗頭的例子有助描述鎖骨受傷,但 NSW Guidelines 第 1.24 段不允許對已計算的上肢結果作日常生活活動調整。

表格和數值示例

單獨遠端鎖骨切除成形術

5% 上肢損害比例

這是上肢數值,必須正確轉換和合併;它不是一般肩鎖關節(AC)受傷評級。

來源:NSW Guidelines 第 2.14 段對 AMA5 表 16-27 的修改

單獨近端鎖骨切除成形術

8% 上肢損害比例

這適用於單獨近端鎖骨切除,並不是沒有併發症的鎖骨骨折或只有壓痛的評級。

來源:NSW Guidelines 第 2.14 段對 AMA5 表 16-27 的修改

胸鎖關節損害最高值

25% 上肢損害比例或 15% WPI

這是符合條件的胸鎖關節病變最高值,並不是鎖骨疼痛或沒有併發症骨折的預設評級。

來源:NSW Guidelines 第 2.14 段對 AMA5 表 16-26 的修改

上肢損害比例最高值

60% WPI

這是上肢的最高值,並不是一般肩部、肘部、手腕或手部索償的預期評級。

來源:NSW Guidelines 第 2.4 段

評估方法示例

以下示例以改寫方式說明資料來源中的評估方法,只用於解釋方法,不預測個人評估結果。

示例 1

鎖骨受傷:多個平面的肩部活動度減少

假設資料: 假設一處已癒合的鎖骨受傷,在審查骨折對位、關節受累情況及任何神經症狀後,仍留下可測量的肩部活動限制。在達到最大醫學改善(MMI)時,重複主動測量記錄為:屈曲 156°、伸展 20°、外展 140°、內收 40°、外旋 50°、內旋 40°。

評估方法: 在這個鎖骨受傷示例中,使用相應的 AMA5 肩部活動度圖表,假設的活動喪失分別產生 1%、2%、2%、0%、1% 和 3% 上肢損害比例。同一肩關節的數值相加:1 + 2 + 2 + 0 + 1 + 3 = 9% 上肢損害比例。

示例結果: 這說明相關鎖骨受傷發現如何進入上肢轉換程序。AMA5 表 16-3 把 9% 上肢損害比例轉換為 5% WPI。NSW Guidelines 第 1.24 段不允許因日常生活活動而額外上調或下調。這個意譯示例並不是任何個別索償的估算。

來源: NSW Guidelines 第 1.24、1.26、2.5、2.8 及 2.14 段;AMA5 圖 16-40 至 16-46 及表 16-3

哪些情況通常不會增加 WPI

並非每項症狀或影像異常都能單獨計入 WPI。哪些所見可以評定、哪些結果可以合併,應按 NSW 規定的方法判斷。

疼痛、壓痛、無力主訴,或沒有穩定可測量永久損害的影像標籤。

把被動活動受限當作主動活動損害來使用。

以握力或其他力量下降重複計算疼痛、活動受限、畸形或神經功能喪失。

在已計算的上肢數值上加入或扣減日常生活活動調整。

同一功能喪失先按神經方法計算,又再按活動受限計算。

證據清單

有用的記錄應持續、具體地描述傷害,並將臨床所見與工作事件、治療、康復和工作能力問題聯繫起來。

  • 已獲承認的工傷描述,以及任何列明身體部位及診斷的爭議通知。
  • 重複主動關節活動度測量,並在適當時與對側比較。
  • 針對實際肌腱、關節、骨折或關節置換病情的影像、手術報告及治療記錄。
  • 在聲稱有神經病變時,提供感覺分佈圖、運動測試、靜態兩點辨別或電診斷證據。
  • 工作職責及治療記錄,說明受影響的實際活動或神經功能。

這種傷害在工作中通常如何發生

工作機制應記錄實際細節。工作是否造成或加重傷害,取決於發生時間、既往病史、實際工作內容和醫學意見。

跌倒時肩部著地.

車輛或機械撞擊.

重物擊中肩帶部位.

保險公司常見的爭議

應直接回應保險公司書面決定中的具體理由,並以證據處理因果關係、診斷、治療、工作能力或永久損傷方面的爭議。

骨折是否已癒合但仍有可評級的殘留病情.

疼痛是否來自骨折、肩鎖關節(AC)或胸鎖關節.

切除或關節不穩是否確實已有記錄.

活動度喪失是否可重複驗證.

治療和手術問題

治療資料應說明需要處理的臨床問題、預期功能改善,以及已經考慮的合理替代方案。手術本身並不代表責任已獲接納,也不會產生固定 WPI。

在有臨床依據時,處理骨折照護、固定、內固定物覆核或切除.

每週工資補償和工作能力

工作能力資料應說明工人在實際崗位中能夠安全、持續完成哪些工作,而不是只使用籠統的「輕便工作」標籤。

提舉、搬運、肩帶壓迫、頭頂伸手,以及內固定物受壓.

NSW Work Injury Claim 可以如何協助

下一步取決於保險公司的具體決定,以及現有資料能否回應其理由。法律協助可幫助整理證據並選擇適當程序。

區分診斷、工作接觸和工作能力證據.

按實際手部、手腕、肘部或肩部要求,核對合適工作安排.

審查治療被拒理由及 IME 假設.

在適當時規劃 WPI 或爭議處理步驟.

有關鎖骨受傷索償的常見問題

工作如何導致或加重鎖骨受傷?

對於鎖骨受傷,相關工作史可能包括跌倒時肩部著地、車輛或機械撞擊,以及重物擊中肩帶部位。索償仍取決於實際時間順序和醫學證據。記錄應說明發生了甚麼變化、症狀何時開始或加重,以及已診斷病情如何影響工人的工作職責。

鎖骨受傷的 WPI 如何評估?

對於鎖骨受傷,在鎖骨受傷評估中,評估人員會先判斷,可重複的主動肩關節活動度,或某項以具體診斷為基礎的 NSW 規則,哪一種最能描述已獲承認的永久損害。手術或 MRI 標籤本身不會選定百分比。對於鎖骨受傷,屈曲是指把手臂向前並舉過頭頂;伸展是指向後伸手;外展是指向側方抬高手臂;內收是指把手臂帶向身體。評估人員必須把 NSW Guidelines 應用於已獲承認且穩定的病情;診斷或手術本身不能決定百分比。

哪些記錄對鎖骨受傷評估最有用?

鎖骨受傷評估通常需要:已獲承認的工傷描述,以及任何列明身體部位及診斷的爭議通知;重複主動關節活動度測量,並在適當時與對側比較;針對實際肌腱、關節、骨折或關節置換病情的影像、手術報告及治療記錄;以及在聲稱有神經病變時,提供感覺分佈圖、運動測試、靜態兩點辨別或電診斷證據。當這些記錄描述的是同一診斷、檢查發現、治療經過及實際工作限制時,最有幫助。

保險公司通常會爭議鎖骨受傷的哪些問題?

對於鎖骨受傷,常見問題包括骨折是否已癒合但仍有可評級的殘留病情、疼痛是否來自骨折、肩鎖關節(AC)或胸鎖關節,以及切除或關節不穩是否確實已有記錄。回應時應針對保險公司列明的理由,以相關時間順序、臨床發現、檢查結果和工作職責證據處理,而不是只依賴診斷本身。

鎖骨受傷如何影響每週工資補償和合適工作安排?

鎖骨受傷的工作能力證據,可能需要說明提舉、搬運、肩帶壓迫、頭頂伸手,以及內固定物受壓。工作能力證明應說明工人可以安全且可持續地做甚麼。之後應根據這些限制和工作的真實要求,核對擬安排的職責。

鎖骨受傷是否會自動獲得固定 WPI 百分比?

不會。對於鎖骨受傷,一個已核實的例子是單獨遠端鎖骨切除成形術:5% 上肢損害比例,依據 NSW Guidelines 第 2.14 段對 AMA5 表 16-27 的修改。該數值只在其列明準則獲滿足時適用。疼痛、壓痛、無力主訴,或只有影像標籤但沒有穩定且可測量的永久損害。

需要協助冷靜評估索償狀況嗎?

如果您收到保險公司的決定,或不確定傷害證據之間如何銜接,我們可以協助找出問題、整理文件並考慮下一步。ILARS 資助獲批後,符合條件的法律費用和必要支出才可能獲得涵蓋。

申請索償評估致電 (02) 7233 3661

相關 NSW 工傷賠償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