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W Work Injury Claim

NSW Work Injury Claim

頭部、腦部及神經系統永久損傷程度評估

不同傷害的評估方法不同。請按身體系統了解所需證據、醫學方法和報告核對重點,再決定是否採用 NSW 的 WPI 百分比。

法律服務提供方

NSW Work Injury Claim 是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的工傷賠償服務。法律服務由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 Stephen Young Lawyers.

Stephen Young Lawyers 於 2012 年成立。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為 Stephen Young,職務為首席律師,並獲個人傷害法認可專長資格。

新南威爾士州各地的工人可安排電話或視像諮詢;如適合個案情況,也可安排在悉尼辦公室會面。

NSW Work Injury Claim 查詢電話: (02) 7233 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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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 Work Injury 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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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資料

本頁僅提供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你應就自己的具體情況取得法律意見。

為神經系統永久損傷程度評估準備的神經科醫生報告、症狀日記、影像文件夾及工作能力證明。

概覽

評估通常如何進行

神經系統 WPI 按永久受影響的功能評估,而不只是按診斷或掃描標籤。腦部、脊髓、脊神經根及周邊神經傷害各自遵循不同方法。就腦部傷害而言,NSW 要求評估並合併有證據支持的意識、認知、溝通,以及以神經為基礎的情緒或行為損傷,同時不得把同一損失計算兩次。

這一身體系統評估哪些傷害和診斷

轉介和報告應準確說明保險公司已接納的診斷。症狀相似,並不表示評估方法相同。

  • 創傷性腦損傷,並永久影響意識、認知、溝通、由神經學因素造成的情緒或行為、動作,或其他腦部功能
  • 腦神經損傷,影響面部感覺或動作、吞嚥、肩部活動、嗅覺、味覺或視覺等功能
  • 脊髓、皮質脊髓束或馬尾損傷,影響步態、四肢、呼吸、膀胱、腸道或性功能
  • 經 NSW 脊椎方法評估的脊神經根損傷,包括經客觀證實的神經根病變
  • 造成與解剖位置相符的感覺喪失、運動喪失或兩者兼有的周邊神經損傷
  • 反覆癲癇發作等發作性神經功能損傷,以及穩定的站立平衡、步態或動作障礙

甚麼時候可以進行永久傷殘評估

評估只應在達到最大醫療改善(MMI)後進行。根據 NSW Guidelines paragraph 1.15,這表示病況已充分穩定,無論有否接受治療,在未來一年內都不太可能有重大改變。

如果治療或復康不足,而且可能實質改變永久損傷程度,paragraph 1.16 說評估應押後。報告應解釋評估時機,而不是只說已達到 MMI。

適用的 NSW 與 AMA 評估方法

NSW 工傷賠償永久傷殘評估指引與 AMA5 不一致時,以 NSW 規則為準。以下方法用於醫學評估,不適合自行計算。

NSW Guidelines Chapter 5 適用 AMA5 Chapter 13,但須受 NSW 修訂規限。如兩者不一致,以 NSW Guidelines 為準。

腦部損傷按已永久喪失的功能評估,而不是只按「腦震盪」或「腦損傷」這些字眼評估。四個腦部類別是意識及覺察;精神狀態、認知及最高整合功能;失語症及溝通;以及由可核實神經損傷引起的情緒或行為損傷。

對於這些大腦功能類別中的創傷性腦損傷評級,NSW 第 5.9 段要求有嚴重或高能量頭部撞擊的證據,並至少有一項經醫學核實的重要所見:格拉斯哥昏迷量表分數異常、明顯持續的創傷後失憶,或 CT/MRI 顯示顱內病變。神經心理測驗結果必須結合病史、臨床檢查及影像解讀,不能單獨作為依據。

AMA5 通常只保留最嚴重的腦部類別。NSW paragraph 5.4 改變了這項規則:評估人員會評估全部四個腦部類別,避免把同一損失評定兩次,並使用 合併值表(合併數值表)合併有支持依據的數值。所得的腦部數值其後可與 AMA5 Table 13-1 所列的不同神經損傷合併。

精神狀態及整合功能使用 AMA5 Tables 13-5 and 13-6。它先考慮記憶,再考慮定向力、判斷和解決問題能力、社區事務、家居和嗜好,以及個人照護。語言損傷使用 Table 13-7,並同時考慮理解和表達。

AMA5 Table 13-8 下具神經學基礎的情緒或行為損傷,需要有可核實的神經學基礎,例如已確立的頭部或腦部損傷。這不是 NSW PIRS 方法。原發性精神科損傷會在 NSW Chapter 11 下另行評估,而繼發性精神科損傷不會評估 WPI。

脊髓損傷按 NSW paragraph 5.2 指示,在 AMA5 Chapter 15 Table 15-6 下評估,然後與相應的頸椎、胸椎或腰椎 DRE 數值合併。脊神經根則不同:神經根病變會透過 NSW Chapter 4 脊椎 DRE 方法考慮。手臂或腿部周邊神經則使用相關肢體神經方法。

評估醫生實際量度甚麼

WPI 百分比應能追溯至與已接納傷害相關、病情穩定而且可重複的檢查結果。

  • 意識或覺察改變的持續情況及日常影響,包括反覆發作性事件
  • 在臨床失智評分(臨床失智評定量表(CDR))架構下的記憶、定向力、判斷和解決問題能力、社區功能、家居活動及個人照護
  • 口語和書面理解、找詞能力、語法、清晰可懂程度,以及表達需要或想法的能力
  • 具神經學基礎的情緒或行為改變,並須小心避免把同一認知損失計算兩次
  • 站立平衡、步態、協調、動作障礙、上肢和下肢功能,以及是否需要協助
  • 腦神經功能,包括相關的感覺、運動、視覺、吞嚥、嗅覺或味覺缺損
  • 就周邊神經而言,神經分布範圍內的感覺缺損級別和運動缺損級別,然後是分配給該神經的最高值
  • 如聲稱有膀胱、腸道或性功能障礙,須有客觀的脊髓、馬尾、雙側神經根或腰骶神經叢證據

檢查結果如何換算為 WPI

評估人員首先根據適用的 AMA5 表格,為每一個有支持依據的腦部類別得出一個數值。根據 NSW paragraph 5.4,這些腦部數值會被合併,而不是縮減為單一最高類別,但前提是已剔除重疊部分。

同一項依賴、監督需要或主動性喪失,不能既作為認知損傷計算,又作為行為損傷重複計算。報告在合併前應說明每個保留類別所依據的不同功能喪失。

其他不同的神經損失,例如腦神經、步態、肢體功能、脊髓或周邊神經損傷,在 AMA5 Table 13-1 及 NSW 修訂容許時,之後可以合併。同一功能損失不能評定兩次。

就周邊神經而言,評定的感覺缺損百分比會乘以該神經的最高感覺值,而評定的運動缺損百分比會乘以其最高運動值。這些區域數值會先合併,然後由上肢或下肢損傷比例換算為 WPI。

就脊髓損傷而言,會選取適用的 Table 15-6 功能數值,並按 NSW paragraph 5.2 要求,與相應的區域脊椎 DRE 數值合併。

如果適用的神經學表格提供一個範圍,NSW paragraph 5.8 要求評估人員根據完整臨床情況和所有可得資料,從該範圍中選取一個具體數值。

已核實的類別和表格例子

這些簡短例子說明公開方法如何運作,並不預測個人評估結果。

檢查結果或類別公布的數值或方法來源
NSW 腦部損傷規則評估並合併全部四個有支持依據的腦部類別NSW Guidelines paragraph 5.4
臨床失智評分(臨床失智評定量表(CDR))為 2AMA5 Table 13-6 Class 3(第 3 類):30-49% WPIAMA5 Tables 13-5 and 13-6;提供的 Chapter 13 說明示例
溝通損傷,Class 3(第 3 類)25-39% WPIAMA5 Table 13-7;提供的 Chapter 13 說明示例
嗅覺或味覺完全喪失任何其中一種感覺完全喪失,最高 5% WPINSW Guidelines paragraph 5.11
其他周邊神經,只有感覺喪失在解剖分布範圍內 1% WPINSW Guidelines Table 5.1
其他周邊神經,伴有嚴重神經源性疼痛及感覺改變在解剖分布範圍內 4-5% WPINSW Guidelines Table 5.1

計算例子

評估方法如何應用

以下例子已改寫,只用於說明公布的評估方法,並不是對其他工人 WPI 的估算。

示例:創傷性腦損傷(TBI)影響記憶、判斷及獨立功能

假設的檢查結果: 一名工人有經醫學證實的創傷性腦損傷;中度記憶喪失評為 1 分、嚴重定向力障礙評為 2 分、判斷力經常受損評為 2 分、無法在社區中獨立運作評為 2 分、只可完成簡單家務評為 2 分,並且個人照護需要提示評為 1 分。

方法和計算: 根據 AMA5 Table 13-5,記憶是主要類別。五個次要類別中有四個分數高於記憶,因此臨床失智評分(臨床失智評定量表(CDR),CDR)為 2。AMA5 Table 13-6 將 CDR 2 放在 Class 3(第 3 類),範圍為 30-49% WPI。評估人員會根據監督需要,以及精神功能對日常活動的影響,選取確切數值。

例子說明: 結果來自結構化的認知和功能所見,而不是只來自 TBI 這個標籤。這個轉述示例說明方法,並不是對另一名工人的估算。

方法來源: AMA5 Tables 13-5 and 13-6,方法和示例轉述自提供的 Chapter 13 醫學法律輔助資料;NSW paragraphs 5.4 and 5.9 規範該結果在 NSW 的使用。

示例:頭部損傷後的溝通損傷

假設的檢查結果: 在一宗經證實的頭部損傷後,一名工人的口語表達清晰度不足以傳達需要,並且只能理解非語言溝通。

方法和計算: AMA5 Table 13-7 會考慮理解和表達。兩項所見均符合所提供示例中 Class 3(第 3 類)的描述,在評估人員按完整臨床證據選取有支持依據的數值前,先產生 25-39% WPI 的 Class 3 範圍。

例子說明: 該類別反映嚴重的語言理解和表達損失。單純有找詞困難或挫敗感,不足以確立同一類別。這是示例,不是預測結果。

方法來源: AMA5 Table 13-7,示例轉述自提供的 Chapter 13 醫學法律輔助資料;NSW paragraphs 5.4 and 5.9 適用。

示例:反覆癲癇發作障礙

假設的檢查結果: 一名工人有醫療紀錄記載的反覆癲癇發作,大約每月發生一次,而發作會干擾部分日常活動和對安全敏感的工作。

方法和計算: 提供的 AMA5 Chapter 13 示例將這種模式按 Table 13-3 分類為 Class 2(第 2 類)。確切百分比必須參照發作頻率、治療,以及對日常活動的干擾,從具規範作用的 Table 13-3 條件中選取;本網站不推斷未從該具規範作用的表格核實的範圍。

例子說明: 單有癲癇發作診斷或一次孤立事件並不足夠。反覆發作和已證明對日常生活造成干擾,才是決定類別的因素。這是示例,不是估算。

方法來源: AMA5 Table 13-3,方法和示例轉述自提供的 Chapter 13 醫學法律輔助資料;NSW paragraph 5.8 規管在範圍內選取數值。

示例:腋神經部分感覺和運動喪失

假設的檢查結果: 一個穩定的腋神經損傷,在臨床上評定為 40% 感覺缺損和 60% 運動缺損,且所見符合該神經分布範圍。

方法和計算: AMA5 Table 16-15 所列的腋神經最高值為:感覺喪失 5% 上肢損傷,運動喪失 35% 上肢損傷。5% 的 40% 為 2% UEI;35% 的 60% 為 21% UEI。按合併值表將 21 與 2 合併並取整後為 23% UEI;按 AMA5 Table 16-3 轉換為 14% WPI。

例子說明: 計算取決於臨床指定的缺損級別和正確的神經最高值。單有麻木、無力或 EMG 結果,並不能提供最終百分比。這是示例,不是預測結果。

方法來源: AMA5 表 13-23、13-24、16-15 和 16-3;合併值表;NSW 第 1.26、2.8 和 5.3 段。例子改寫自所提供的第 13 章醫學法律配套資料。

哪些情況本身不足以確定 WPI

這些情況可能仍有醫學或實際意義,但不能取代適用方法要求的量度或類別條件。

  • 腦震盪、TBI、癲癇發作或神經損傷的診斷,但沒有按適用方法量度出的永久功能喪失
  • 異常 MRI 或 CT 所見,但沒有與之相符的臨床所見和功能表現
  • 頭痛、頭暈、疼痛、麻木或放射痛,但沒有適用類別要求的客觀所見
  • 自行報告有記憶或專注困難,但沒有臨床評估;如有可用測試,亦沒有放在適當脈絡下解讀的神經心理測試
  • EMG 或神經傳導檢查結果,與檢查所見和解剖分布範圍不一致
  • 膀胱、腸道或性功能症狀,但沒有客觀證據證明所需的神經病灶及因果關係
  • 在沒有可核實神經學基礎下,把抑鬱或焦慮計作神經性行為,或把 PIRS 混入腦部計算

證據清單

評估醫生應取得足夠資料,以核對已接納傷害、穩定程度、可量度的永久傷殘和任何既存傷殘扣減。

  • 已承認的工傷描述、索償歷史及任何保險公司責任決定
  • 同期 GP 和治療專科醫生紀錄
  • 相關影像、病理、手術報告和復康紀錄
  • 較早的永久損傷評估,以及關於任何既有永久損傷的紀錄
  • 目前治療歷史,以及是否預期會有進一步重大改善的說明
  • 救護車、急症及醫院紀錄,記錄撞擊情況、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lasgow Coma Scale)、創傷後失憶及急性神經學所見
  • CT/MRI 以及神經科或復康報告,識別病灶並把病灶與檢查所見連繫起來
  • 當認知有爭議時,由具備適當資格的臨床神經心理學家作出的正式神經心理評估
  • 在相關情況下提供言語治療、職業治療、步態、前庭功能及功能評估
  • 癲癇發作歷史、用藥、證人陳述及治療神經科醫生紀錄,顯示發作頻率和對日常生活的干擾
  • 就神經損傷提供感覺圖譜、肌肉測試、反射、萎縮及 EMG/NCS 材料,並一併解讀
  • 如聲稱有神經源性器官功能障礙,須有泌尿科、大腸直腸科、失禁或性功能專科證據及客觀測試

常見爭議

  • 報告評定診斷或掃描,而不是永久功能
  • 一個或多個有證據支持的腦部類別被遺漏,違反 NSW 合併規則
  • 同一認知或行為損失被計算兩次
  • 在沒有符合要求的客觀神經根發現的情況下,把放射性疼痛當作神經根病變
  • 即使 EMG/NCS 結果與檢查及解剖不符,仍被依賴
  • 原發性精神科 PIRS 或繼發性心理症狀被混入神經系統 WPI
  • 在神經恢復及治療穩定前進行評估

收到評估報告後應核對甚麼

報告是否把神經系統損傷,與心理症狀及工作能力意見分開?
早期醫院記錄、神經科報告、神經心理報告或前庭記錄是否可供參考?
報告是否參照臨床發現,解釋疲勞、頭暈、專注及安全限制?
損傷是否穩定至足以評估?
報告是否解釋為何周邊神經問題在 Chapter 13 或肢體章節評級?
如果評估認知,報告是否解釋測試、可靠性及功能轉化,而不是只重複投訴?
如果多個腦部類別受影響,報告是否套用 NSW paragraph 5.4,並解釋在合併前如何排除重疊?

本評估指南的資料來源

公開的 NSW 指引修改 AMA5 時,以 NSW 規則為準。以下 AMA 表格引用用於識別方法,並未轉載整份受版權保護的表格。

  • NSW Guidelines Chapter 5, paragraphs 5.1-5.16 and Table 5.1: NSW 腦部合併規則、TBI 證據前提、脊髓、腦神經及其他周邊神經修訂
  • NSW Guidelines Chapter 4, paragraphs 4.20-4.29: 脊神經根損傷的影像、馬尾及客觀神經根病變要求
  • AMA5 Chapter 13, Tables 13-1 to 13-8, 13-15 to 13-24: 腦部、溝通、發作性、步態、動作、腦神經及周邊神經系統方法,並須受 NSW 修訂規限
  • AMA5 Chapter 15, Table 15-6: 按 NSW paragraphs 5.2 and 5.6 指示處理的脊髓及相關膀胱、腸道和性功能
  • 提供的 Chapter 13 醫學法律輔助資料: 對 AMA5 計算示例的輔助說明;示例為轉述,並以具規範作用的 NSW Guidelines 為準

依據百分比前應注意的報告問題

報告中的警示點

  • 報告說「腦震盪已痊癒」,卻沒有處理持續的前庭、認知、睡眠或神經系統記錄。
  • 認知損傷與抑鬱、止痛藥或睡眠差混在一起,卻沒有解釋差異。
  • 討論周邊神經症狀時,沒有確認神經、感覺/運動發現或相關身體系統章節。
  • 報告只保留最高腦部類別,卻沒有處理 NSW paragraph 5.4 修訂。
  • 癲癇發作診斷在沒有記錄復發、治療及對日常活動干擾的情況下被評級。
  • 報告把工作能力結論當作 WPI 方法使用。

依據報告前的方法核對

  • 報告是否確認精確的神經系統結構及功能?
  • 報告是否引用適用的 NSW 段落及 AMA5 表格或類別?
  • 在評估腦部傷害時,是否已考慮全部四個腦部類別?
  • 臨床發現是否與影像及專科證據相符?
  • 每一項計算是否可由缺損等級或功能類別追溯至 WPI?
  • 神經系統及精神科評估流程是否分開處理?
  • 腦震盪及腦震盪後症狀可以很複雜;報告不應只依賴一次簡短檢查快照。
  • 認知症狀可與疼痛、藥物、睡眠差及心理困擾重疊,因此醫學理由很重要。
  • 即使 WPI 數字不高,駕駛、高處、機械及螢幕耐受度仍可能是工作能力問題。

WPI 門檻和索償策略的關係

SIRA 資料說明,身體傷害通常須達到 11% WPI 才可獲得永久傷殘一次性賠償;主要心理傷害通常須達到 15% WPI。繼發心理傷害在 NSW 適用不同規則。這些門檻不保證獲賠,仍須結合保險公司已接納的傷害和現有證據判斷是否符合資格。

較低的 WPI 評估結果也可能影響週賠安排、治療費用期限、爭議處理,以及是否需要就工傷損害賠償門檻取得意見。採用評估結果前,應先核對評估方法、依據和法律後果。

指引說明

  • NSW Guidelines Chapter 5 修訂 AMA5 Chapter 13,包括腦部合併規則及 TBI 證據門檻。
  • 周邊神經系統評估使用相關的上肢、下肢或脊椎章節;脊髓損傷按 NSW paragraph 5.2 指示使用 AMA5 Chapter 15 Table 15-6。

常見問題

頭部、腦部及神經系統是否與所有其他傷害用同一方式評估?

不是。NSW 永久損傷程度評估取決於已獲承認的工傷、身體系統、醫療證據、最大醫療改善,以及任何 NSW 特定指引修訂。頭部、腦部及神經系統的評估方法,應按索償中實際已獲承認的傷害核對。

我可以自己計算 WPI 百分比嗎?

不可以。評估必須由受過訓練的永久損傷程度評估醫生進行。工人仍可檢查報告是否使用正確的傷害描述、記錄、身體系統、因果關係假設及扣減理由。

如果保險公司的報告看起來太低,應怎樣處理?

索取該報告,以及送交評估醫生的材料。就頭部、腦部及神經系統而言,在接受百分比或把它用於和解策略前,應把報告與治療記錄、影像、專科資料、工作職責及工作能力證明作比較。

最大醫療改善重要嗎?

重要。SIRA 指引說,永久損傷程度評估應在病況已穩定,且不論有否治療,未來一年都不大可能有重大改變時進行。如果治療尚未完成,評估時間可能需要重新審視。

癲癇或步態損害可以評定嗎?

如果神經狀況已經穩定、有醫學證據支持,並符合相關功能準則,便可能納入評估。發作頻率、是否需要協助以及對日常活動的干擾,通常比診斷名稱本身更重要。

膀胱、腸道或性功能障礙可以包括在內嗎?

只有在適用方法的條件得到滿足,並有客觀證據把功能障礙聯繫到脊髓、馬尾、雙側神經根、腰骶神經叢損傷或其他特別獲准的神經原因時,才可能包括。

一般資料說明

本頁提供一般資料,並非針對個人情況的法律意見。您在採用 WPI 百分比、接受一次性賠償要約或回應保險公司決定前,應就自己的情況取得法律意見。

本頁由 NSW Work Injury Claim 發布;法律服務由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

相關傷害和永久傷殘頁面

需要協助核對 WPI 報告嗎?

如果百分比與已接納的傷害、治療經過、影像、手術、工作職責或目前限制不一致,應在接受保險公司立場前核對報告。

主要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