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W Work Injury Claim

NSW 工傷損害賠償(Work Injury Damages)

這不只是一般週薪爭議,而是基於雇主過失的獨立求償路徑。先釐清資格、證據與時程。

直接回答:何時應把工傷損害賠償(common law)列為主路徑?

當你出現長期收入損失、工作能力下降,且雇主安全管理缺失可被具體化時,應同步推進法定流程與 common law 證據,而非等爭議惡化後補救。

先確認三個核心問題

過失與違責

要具體指出雇主在安全系統、訓練、監督、設備防護或工作量控制上的失誤。

因果與經濟損失

必須建立完整鏈條:雇主違責 → 受傷結果 → 實際與未來經濟損失。

Section 151H 門檻策略

多數案件涉及 15% WPI。WPI 與 common law 證據應並行規劃。

證據一致性

高品質案件依賴事故細節、證人、薪資稅務資料、專科意見與清楚時間線。

案件在可賠前最常失誤的四點

多數失敗來自證據架構過晚修正,而非單純法條理解不足。

只談受傷嚴重,未具體化過失

需把違責拆解為可驗證事實:責任人、時間點、既有警示與可預見風險。

門檻策略啟動太晚

WPI與長期預後若太晚布局,151H路徑常變得被動。

薪資損失模型過度簡化

只看底薪會低估損失,應納入加班、津貼、兼職與升遷路徑。

把 insurer 爭議分開處理

Section 78、work capacity、IME 會反向塑造後續訴訟敘事,應統一管理。

建議盡早固定的證據組

雇主過失證據

  • 事故報告與近失紀錄。
  • 訓練、SWMS、監督與程序文件。
  • 證人陳述與任務時間線。
  • 現場照片與設備資料。

損失與醫療證據

  • 薪資與稅務、加班與兼職資料。
  • 主治與專科報告(診斷/限制/預後一致)。
  • 保險公司醫療意見與爭議IME。
  • PIAWE、週薪通知與復工文件。

何時應嚴肅啟動損害賠償評估

若有長期限制、收入能力下滑、雇主安全缺失可具體化,且案件已進入門檻爭議,就應立即做 common law 深度評估。

與法定門檻並行審查

把 WPI、Section 32A、Section 39、Section 151H 放進同一策略時程。

避免被 insurer 敘事先行定調

「可工作」或「損失不大」敘事一旦固化,後續糾偏成本會大幅上升。

48小時優先清單

  • 建立單一時間線。
  • 按過失/醫療/薪資三路整理證據。
  • 檢查是否低估收入。
  • 把Section 78/IME/work capacity回應與common law目標對齊。

常見問題(繁中)

common law 前一定要先達15% WPI嗎?

多數案件涉及 section 151H。實務上應並行準備WPI與過失證據。

保險公司認定可工作,會影響賠償嗎?

會。這會影響未來損失模型,應及時修正。

非英文母語會影響案件嗎?

不會。關鍵是證據一致性與時序清楚。

15% WPI 未確定,是否先不準備?

不建議。應同步固定過失、損失與醫療證據。

Section 78 拒賠是否與common law無關?

有關。拒賠理由會影響後續因果與損失主張。

最先要準備哪四類文件?

事故責任、醫療連續性、薪資損失、完整時間線。

不確定是否進入損害賠償路徑?先做免費案件評估。

攜帶事故紀錄、安全疑點、醫療與薪資文件,以及保險公司通知,可快速判斷是否具備可執行的 negligence 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