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及早保護的關鍵問題
- Section 43 決定可直接影響週薪、適合工作判斷與後續 Section 44 覆核。
- 必須取得完整書面理由與依據文件,不能只依賴口頭說明。
- 反駁需同時覆蓋醫療功能限制、職位現實性與收入推定。
- 若已減付,應同步啟動內部覆核與 PIC 升級規劃。
zh-Hant
Section 43 常是保險人下調週薪的關鍵橋接點:先以工作能力/可賺收入做判斷,再傳導到給付比例。許多案件失利並非傷情不足,而是未在前14天內把爭點拆解並固定證據。
要求保險人披露具體依據、起算日、採用的職業評估與醫療資料。Section 43 的核心不在一句「你可工作」,而在其事實輸入是否完整合理。
把爭議寫成可驗證命題:哪個事實不成立、哪項限制被忽略、哪段推理跳步。這會直接提高 Section 44 與 PIC 階段的可操作性。
高頻錯誤包含:把理論職位當現實職位、假設可穩定全週工時、過度依賴保險公司單一醫學意見、忽略主治長期觀察。每一項都需要對應證據。
尤其是「適配職位」推定,應結合技能背景、通勤條件、症狀波動與職缺可得性反駁,避免抽象職位敘述主導結果。
Day 1-2:索取完整理由與證據包;Day 3-6:補主治/專科功能限制;Day 7-10:整理收入與職務歷史,拆解可賺收入推定;Day 11-14:完成內部覆核並預設 PIC 升級路徑。
這14天的重點不是文件數量,而是把案件轉成可證明的結構化爭議,降低給付持續下滑風險。
常見失敗:醫療證明過於籠統、只談症狀不談功能、忽略收入算式、錯過覆核時限。可將每項風險轉為檢查清單並指定責任人。
若已收到減付生效日,優先完成「理由鎖定 + 功能證據更新 + 時限排程」三件事,再進一步深化爭議。
新州工傷賠償總指南 仍是你處理週薪、治療批准與爭議升級時的主要參考。先把基礎穩住,再推進本頁的診斷策略。
不是。許多決定可經覆核與 PIC 程序修正,重點是前期證據與爭點是否到位。
通常可以,但要儘快升級為功能限制導向證據,而非僅結論句。
應並行。工作能力判斷與收入/PIAWE 算式常同時影響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