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W Work Injury Claim

Section 38(130週後)被降薪/停薪時,先把法律測試與證據順序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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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38(130週後)被降薪/停薪時,先把法律測試與證據順序做對

超過130週後,保險人常以 Section 38 理由降低或終止週薪。許多案件失利並非法律必然,而是爭議處理過於籠統,未把能力推定、收入算式與證據時序分開校正。

需要及早保護的關鍵問題

  • Section 38 不是自動停薪條款;是否續領取決於法定條件與證據品質。
  • 先取得書面理由:減付是基於能力評估、醫療依據,或收入輸入。
  • 醫療資料應寫成可驗證的功能事實,而非只有結論。
  • Section 38 爭議常與 PIAWE 算錯並行,必須同步處理。

步驟1:先鎖定「130週後減付」的精確理由

要求保險人明確列示:Section 38 依據、起算日、採信的醫療與收入資料。若已有正式否賠/減付通知,應按 Section 78 架構逐點書面回應。

把爭點寫成「哪個事實錯、哪個測試被錯用」,比抽象申訴更能提升覆核與 PIC 階段的可操作性。

步驟2:把工作能力爭議做成“功能證據”

在此階段,僅寫「不適任原職」通常不足。主治/專科意見應具體說明可持續工時、可做與不可做任務、重複勞動後惡化模式、指定職位為何不切實際。

若爭議涉及 no current work capacity,應同步比對 Section 40 測試,避免法條錯配。

步驟3:同步審計 PIAWE 與受傷後收入輸入

Section 38 案件常出現能力判斷與算式錯誤同時存在:PIAWE 基數偏低、收入漏計、工時假設不實。應依 PIAWE 指南重算,必要時立即提交重算申請。

若只處理醫療爭點、不修正計算輸入,即使能力結論改善,給付仍可能偏低。

步驟4:在下一發薪前排好升級節奏

Section 38 爭議應把內部覆核、補證據、work capacity dispute 與 PIC 準備放進同一時程,並設定下一次發薪前完成節點。

一旦已減付或停付,拖延通常會擴大欠付與生活壓力,也會提高取證難度。

工傷核心錨點頁面

新州工傷賠償總指南 仍是你處理週薪、治療批准與爭議升級時的主要參考。先把基礎穩住,再推進本頁的診斷策略。

常見問題

130週後一定停薪嗎?

不一定。是否續領要看 Section 38 條件是否成立,以及能力與收入判斷是否正確。

先補醫療還是先查算式?

兩者應並行。只做其中一邊,常無法真正恢復正確給付。

已被減付一段時間還能救嗎?

通常可以,但應立即固定證據並啟動覆核與 PIC 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