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W Work Injury Claim

NSW Work Injury Claim

呼吸系統及粉塵疾病永久損傷評估

不同傷害的評估方法不同。請按身體系統了解所需證據、醫學方法和報告核對重點,再決定是否採用 NSW 的 WPI 百分比。

法律服務提供方

NSW Work Injury Claim 是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的工傷賠償服務。法律服務由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 Stephen Young Lawyers.

Stephen Young Lawyers 於 2012 年成立。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為 Stephen Young,職務為首席律師,並獲個人傷害法認可專長資格。

新南威爾士州各地的工人可安排電話或視像諮詢;如適合個案情況,也可安排在悉尼辦公室會面。

NSW Work Injury Claim 查詢電話: (02) 7233 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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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 Work Injury 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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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資料

本頁僅提供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你應就自己的具體情況取得法律意見。

呼吸系統永久損傷評估的證據審視,包含肺功能報告、個人防護裝備(PPE)紀錄、暴露筆記及醫療文件夾。

概覽

評估通常如何進行

呼吸系統及粉塵疾病評估通常取決於診斷、肺功能、影像、暴露經歷、醫療穩定程度,以及工作是否對病況有實質貢獻。證據需要同時顯示永久損傷程度及職業暴露途徑。

這一身體系統評估哪些傷害和診斷

轉介和報告應準確說明保險公司已接納的診斷。症狀相似,並不表示評估方法相同。

  • 職業性哮喘、反應性氣道疾病及穩定的固定性氣流受限
  • 過敏性肺炎,以及其他已獲承認的限制性、阻塞性或氣體交換障礙
  • 已獲承認、與石棉、矽塵或其他接觸相關的肺部疾病;但須注意,塵肺病是在另行的 NSW 粉塵疾病制度下評估,而不是按本第 8 章方法評估
  • 化學品或煙霧接觸、感染或創傷後已獲承認的肺部傷害
  • 治療後肺癌及殘餘肺癌,前提是該病況屬於工傷賠償評估流程

甚麼時候可以進行永久傷殘評估

評估只應在達到最大醫療改善(MMI)後進行。根據 NSW Guidelines 第 1.15 段,這表示病況已充分穩定,無論是否接受治療,在未來一年內都不太可能有實質改變。

如果治療或復康不足,而且可能實質改變永久損傷程度,第 1.16 段表示應延後評估。報告應說明評估時機,而不是只說已達到 MMI。

根據 NSW 第 8.13 段,肺癌應至少在手術後六個月評估。哮喘檢查必須反映已接受最大限度治療且依從性足夠,才可使用永久損傷評分。

適用的 NSW 與 AMA 評估方法

NSW 工傷賠償永久傷殘評估指引與 AMA5 不一致時,以 NSW 規則為準。以下方法用於醫學評估,不適合自行計算。

NSW Guidelines 第 8 章經修改後適用 AMA5 第 5 章。對於哮喘以外的呼吸系統疾病,AMA5 Table 5-12 是分類框架。

Table 5-12 考慮用力肺活量(FVC)、第一秒用力呼氣量(FEV1)、FEV1/FVC 比值、一氧化碳擴散能力(DCO 或 DLCO),以及以最大攝氧量(VO2 max)或代謝當量(METs)表示的最大運動能力。這些是生理測量,不是呼吸困難問卷。

FVC、FEV1 和 DCO 會與按工人年齡、身高和性別計算的預測正常值比較。「預測值百分比」是實測值除以相應預測值。正常值下限也很重要:例如,FVC、FEV1 或 DCO 達到預測值至少 60%,但低於正常值下限時,可以符合 Class 2。

Class 1 有一項特殊判斷規則。VO2 max 至少為 25 ml/kg/min,或 METs 高於 7.1,單憑該運動能力結果即可符合 Class 1。否則,FVC、FEV1、FEV1/FVC 和 DCO 必須全部符合各自的 Class 1 標準。FEV1/FVC 比值只用於判斷 Class 1,不用於確定 Class 2-4。

除上述 Class 1 特殊規則外,有效 Table 5-12 指標中達到的最高類別決定呼吸系統類別。Class 2-4 是範圍;NSW 第 8.4 段要求評估醫生結合完整臨床情況,在有依據的範圍內說明理由並選定一個整數百分比。

有效的肺量計檢查至少需要三條可接受的曲線,其中至少兩次結果彼此相差不超過 5%,並採用其中最高的合格結果。不能因一次品質較差的用力測試得出較低數值,就直接將其換算為 WPI。

哮喘按照經 NSW 第 8.5-8.7 段修改的 AMA5 Tables 5-9 和 5-10 評分。必須在最大化治療且依從性良好的情況下,於六個月內取得至少三次一致且可重複的肺功能測試。評分相加項目為最佳支氣管擴張劑後 FEV1、FEV1 變化百分比和最低用藥。NSW 規定忽略 Table 5-9 第 4 欄和 PC20;本項評估不進行或計入支氣管激發測試。

睡眠窒息症不按 Table 5-12 評分。NSW 第 8.8-8.10 段規定,在耳鼻喉外科醫生及專門處理睡眠障礙的呼吸科醫生完成適當評估和治療後,按 AMA5 第 13.3c 節和 Table 13-4 評估。

NSW 第 8.12 段將塵肺病排除在第 8 章評估之外,因為塵肺病按獨立的粉塵疾病法例處理。報告不得把該獨立法定制度混入標準 Table 5-12 計算。

非工作因素和生活方式因素,包括吸煙,也必須評估。但有吸煙史並不自動產生扣減;評估醫生必須憑臨床判斷說明該因素對永久損傷程度的實際貢獻,並記錄任何扣減的方法和理由。

評估醫生實際量度甚麼

WPI 百分比應能追溯至與已接納傷害相關、病情穩定而且可重複的檢查結果。

  • 用力肺活量(FVC):充分吸氣後用力呼出的總氣量
  • 第一秒用力呼氣量(FEV1):第一秒內呼出的氣量,並同時考慮 FEV1/FVC 比值
  • 一氧化碳擴散能力(DCO/DLCO):採用單次呼吸法測量氣體從肺部進入血液的效率;貧血可能令結果偏低,必須予以考慮
  • 在有臨床需要且已有運動測試時,考慮該測試得出的 VO2 max 或 METs;NSW 不要求每次評估都例行進行運動測試
  • 檢查結果的重複性、用力程度、測試條件、支氣管擴張劑反應,以及貧血、肥胖或其他病況是否可能影響結果
  • 影像檢查、專科醫生檢查、用藥、病情惡化和治療紀錄,以及已獲承認的職業暴露或事件

檢查結果如何換算為 WPI

就 Table 5-12 而言,對每個有效因素分類。第 1 類為 0% WPI,第 2 類為 10-25% WPI,第 3 類為 26-50% WPI,第 4 類為 51-100% WPI。

使用有效生理因素中有證據支持的最高類別,然後根據完整測試模式、症狀、治療及功能證據,在該範圍內選定精確整數 WPI。一個邊界數值不應脫離測試品質和其餘紀錄單獨使用。

在其他肺功能結果正常的情況下,如只有 DCO 單獨異常,根據 NSW 第 8.16 段需要謹慎處理並澄清原因。

治療後仍有殘餘肺癌,根據第 8.14 段屬第 4 類。這固定的是類別,而不是 51-100% 範圍內的自動點位。

已核實的類別和表格例子

這些簡短例子說明公開方法如何運作,並不預測個人評估結果。

檢查結果或類別公布的數值或方法來源
呼吸系統 Table 5-12 類別Class 1:0%;Class 2:10-25%;Class 3:26-50%;Class 4:51-100% WPIAMA5 Table 5-12,以 NSW Chapter 8 為準
Class 1 運動能力門檻VO2 max 至少 25 ml/kg/min,或 METs 高於 7.1AMA5 Table 5-12,以 NSW Chapter 8 為準
Class 2 正常值下限例子FVC、FEV1 或 DCO 達到預測值至少 60%,但低於正常值下限AMA5 Table 5-12 及 NSW 第 8.3 段
DCO 低於預測值的 40%Class 4,51-100% WPIAMA5 Table 5-12
治療後的殘餘肺癌呼吸系統 Class 4NSW Guidelines 第 8.14 段

計算例子

評估方法如何應用

以下例子已改寫,只用於說明公布的評估方法,並不是對其他工人 WPI 的估算。

示例:最嚴重的有效肺功能因素決定類別

假設的檢查結果: 一名生產工人有穩定且已獲承認的職業性肺病,治療後可重複的測試顯示:FVC 為預測值的 64%,FEV1 為預測值的 46%,DCO 為預測值的 51%,而臨床上已取得的運動測試落入第 2 類。

方法和計算: 假定的 FVC 達到第 2 類。FEV1 和 DCO 各自達到第 3 類,而運動結果達到第 2 類。因此,有證據支持的最高因素把永久損傷放入第 3 類,即 26-50% WPI 的範圍。精確點位必須根據完整臨床情況,以及結果在類別分帶中的位置加以解釋。

例子說明: 工人對氣促的描述仍然相關,但它不能取代有效生理測試,也不能單獨選定百分比。這個轉述示例不是給讀者的估算。

方法來源: NSW Guidelines 第 8.3-8.4 及 8.15-8.16 段;AMA5 Table 5-12

例子:NSW 哮喘評分不計入支氣管激發測試

假設的檢查結果: 一名倉庫分揀員的職業性哮喘已獲承認且病情穩定。在最大化治療並按要求用藥的情況下,六個月內取得了三次一致且可重複的測試。最佳支氣管擴張劑後 FEV1 為預測值的 53%,FEV1 改善 25%,最低治療要求為每日使用支氣管擴張劑。

方法和計算: 按 AMA5 Table 5-9 中 NSW 保留的項目,支氣管擴張劑後 FEV1 計 3 分,FEV1 變化計 2 分,每日支氣管擴張劑治療計 2 分,總分為 7 分。NSW 排除第 4 欄和 PC20,因此不另加支氣管激發測試分數。Table 5-10 將 7 分歸入 Class 3,即 26-50% WPI。

例子說明: Class 3 範圍內的具體整數百分比仍須由評估醫生結合完整臨床情況說明理由。本改寫例子只用於說明方法,並不是對讀者結果的估算。

方法來源: NSW Guidelines 第 8.5-8.7 段;經 NSW 修改的 AMA5 Tables 5-9 和 5-10

哪些情況本身不足以確定 WPI

這些情況可能仍有醫學或實際意義,但不能取代適用方法要求的量度或類別條件。

  • 氣促、咳嗽、喘鳴或疲勞,但沒有穩定且已獲承認的診斷和有效客觀呼吸系統評估
  • 只有一次品質較差的肺量計測試、少於三條可接受曲線,或沒有兩次結果彼此相差不超過 5%
  • 接觸史、掃描異常或診斷標籤,但沒有此方法要求的功能及生理證據
  • 只有單獨偏低的 DCO,而其餘肺功能結果正常且原因未澄清
  • 以激發試驗、治療不足或少於所需連續測試次數為基礎的哮喘評分

證據清單

評估醫生應取得足夠資料,以核對已接納傷害、穩定程度、可量度的永久傷殘和任何既存傷殘扣減。

  • 已獲承認的工傷描述、索償歷史,以及任何保險公司責任決定
  • 同期 GP 和治療專科醫生紀錄
  • 相關影像、病理、手術報告及復康紀錄
  • 較早的永久損傷評估,以及任何既有永久損傷的紀錄
  • 目前治療史,以及是否預期會有進一步實質改善的說明
  • 完整連續肺功能報告,顯示 FVC、FEV1、FEV1/FVC、DCO、預測值、正常下限,以及品質或重複性資料
  • 呼吸科專科報告、影像、支氣管擴張劑反應、用藥和急性加重史
  • 臨床上已取得的運動測試結果;不要只為製造 WPI 數值而安排測試
  • 工作場所接觸、PPE、安全資料、空氣監測及職業衛生紀錄,並在相關時包括吸煙和非工作接觸史
  • 就哮喘而言,六個月內至少三次符合規定的測試,以及 NSW 方法要求的用藥證據
  • 對於睡眠窒息症,耳鼻喉外科醫生和睡眠呼吸專科醫生的評估、治療紀錄,以及適用 AMA5 Table 13-4 所需的證據
  • 有關吸煙或其他非工作病況實際貢獻的臨床分析,包括任何扣減的計算方法和理由

常見爭議

  • 保險公司把症狀歸因於吸煙或非工作疾病
  • 暴露經歷不完整或沒有文件支持
  • 測試在病況穩定前進行
  • 即使肺部損傷持續存在,工作限制仍被視為暫時
  • 評估沒有解釋因果關係或分攤

收到評估報告後應核對甚麼

呼吸科專科醫生是否把測試結果與功能損傷及工作暴露連繫起來?
如有安全資料表、暴露紀錄、粉塵監測或 PPE 紀錄,是否已被考慮?
病況是否已穩定至足以作永久評估?
任何分攤是否解釋其醫學基礎?
報告是否說明粉塵疾病法例或另一項賠償途徑是否可能相關?
如評估哮喘,報告是否處理重複測試、最大治療及依從性,而不是只依賴一次測試?

本評估指南的資料來源

公開的 NSW 指引修改 AMA5 時,以 NSW 規則為準。以下 AMA 表格引用用於識別方法,並未轉載整份受版權保護的表格。

  • NSW Guidelines Chapter 8,第 8.1-8.16 段: 非工作因素扣減、正常值下限、哮喘系列測試及排除項目、睡眠窒息症方法、塵肺病排除、肺癌評估時間、Table 5-12 及單獨 DCO 異常的處理
  • 經 NSW 採納並修改的 AMA5 Chapter 5,尤其是第 5.4-5.10 節及 Tables 5-9、5-10 和 5-12: 測試有效性、FVC、FEV1、FEV1/FVC、DCO、哮喘評分、運動能力指標和呼吸系統類別範圍
  • AMA5 Chapter 13 第 13.3c 節和 Table 13-4,並依 NSW 第 8.8-8.10 段適用: 在適當專科評估和治療後的睡眠窒息症評估

依據百分比前應注意的報告問題

報告中的警示點

  • 報告未分析工作場所暴露,便把每一項呼吸症狀都視為與吸煙有關。
  • 報告忽略安全資料表、暴露監測、PPE 紀錄或同事證據。
  • 粉塵疾病病況被當作一般籠統肺部投訴處理,沒有考慮正確的 NSW 途徑。
  • 肺功能異常,但報告沒有解釋因果關係、可靠性或病況是否穩定。

依據報告前的方法核對

  • 診斷是否已獲承認並有支持證據?
  • 是否有肺功能及影像紀錄可供查閱?
  • 暴露經歷是否完整?
  • 是否審慎處理非工作因素?
  • 報告是否解釋是否已達到 MMI?
  • 呼吸系統疾病索償可能涉及很長的暴露期間及多名僱主,因此時間線很重要。
  • 診斷及 WPI 百分比,與責任及貢獻是不同問題。
  • 因氣促、避免刺激物或藥物影響而產生的工作限制,即使 WPI 尚未最終確定,也可能影響工作能力。

WPI 門檻和索償策略的關係

SIRA 資料說明,身體傷害通常須達到 11% WPI 才可獲得永久傷殘一次性賠償;主要心理傷害通常須達到 15% WPI。繼發心理傷害在 NSW 適用不同規則。這些門檻不保證獲賠,仍須結合保險公司已接納的傷害和現有證據判斷是否符合資格。

較低的 WPI 評估結果也可能影響週賠安排、治療費用期限、爭議處理,以及是否需要就工傷損害賠償門檻取得意見。採用評估結果前,應先核對評估方法、依據和法律後果。

指引說明

  • NSW 呼吸系統評估以 AMA5 Chapter 5 為基礎,但受 NSW 指引控制。
  • NSW 指引把部分塵肺評估排除在一般呼吸系統章節之外,因為粉塵疾病法例可能適用。

常見問題

呼吸系統及粉塵疾病是否與其他所有傷害用同一方式評估?

不是。NSW 永久損傷評估取決於保險公司已承認的工傷、身體系統、醫療證據、最大醫療改善(MMI),以及任何 NSW 特定的指引修改。呼吸系統及粉塵疾病的評估方法,應按索償中實際獲承認的傷害核對。

我可以自己計算 WPI 百分比嗎?

不可以。評估必須由受過訓練的永久損傷評估人員進行。工人仍可核對報告是否採用了正確的傷害描述、紀錄、身體系統、因果關係假設及扣減理由。

如果保險公司的報告看起來過低,怎麼辦?

要求取得該報告,以及送交評估人員的材料。就呼吸系統及粉塵疾病而言,在接受百分比或把它用於和解策略前,應把報告與治療紀錄、影像、專科材料、工作職責及工作能力證明比較。

最大醫療改善是否重要?

重要。SIRA 指引表示,永久損傷評估應在病況已穩定,並且無論有否治療,在未來一年內都不大可能有實質改變時進行。如果治療仍未完成,可能需要重新審視評估時間。

一般資料說明

本頁提供一般資料,並非針對個人情況的法律意見。您在採用 WPI 百分比、接受一次性賠償要約或回應保險公司決定前,應就自己的情況取得法律意見。

本頁由 NSW Work Injury Claim 發布;法律服務由 Stephen Young Lawyers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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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協助核對 WPI 報告嗎?

如果百分比與已接納的傷害、治療經過、影像、手術、工作職責或目前限制不一致,應在接受保險公司立場前核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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