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及早保護的關鍵問題
- 診斷材料要呈現 CRPS 體徵與進展,而非僅主觀疼痛。
- 能力證明需前後一致,避免被用來合理化減付。
- 治療遭拒要即時啟動 Section 78 與復核準備。
- 長期受限時應提前規劃 Section 66/WPI,不可延後。
zh-Hant
CRPS 案件常見失利點不是傷情不重,而是證據過度抽象:只說痛,沒有把客觀體徵、功能下降與時序鎖在一起。保險人常依單次 IME 快照把案件改寫成一般慢性痛或心理因素。這頁目標是把你拉回 NSW 工傷實務節奏:先穩住證據,再並行處理治療、週薪與門檻路線。
CRPS 常同時牽涉治療必要性、工作能力判定、長期損傷門檻。只處理其中一條,其他爭點會反向放大風險。
最常見的結構性問題是紀錄不一致:門診、能力證書、復健資料彼此不對位,讓保險人得以主張前後矛盾。
第一,診斷用語過度籠統;第二,能力證書口徑浮動被拿去支持減付。
第三,治療拒賠拖延過久;第四,WPI/section 66 佈局太晚,導致後段被動補件。
至少應包含:主治/專科對 CRPS 診斷與體徵進展的報告、連續能力證書、治療建議與拒賠文件(含 Section 78)、IME 報告及逐項反駁、功能受限資料。
建議採用單一時間軸格式:受傷前功能→受傷後變化→目前限制→治療反應,確保各文件互相印證。
先完整收集不利文件(減付/拒療/IME/職評),逐份拆成「結論、依據、缺漏」。
同步請主治醫師對拒絕理由逐點回應;若已出現週薪或治療中斷,需並行準備復核與 PIC 升級,避免現金流與治療先失守。
CRPS 並非短期疼痛議題。限制持續時,週薪、復工、一次性賠償通常會連動。
用 14 天滾動節奏同步更新醫療、功能與程序節點,可顯著提高後續每一步的可執行性。
新州工傷賠償總指南 仍是你處理週薪、治療批准與爭議升級時的主要參考。先把基礎穩住,再推進本頁的診斷策略。
可以。核心在於把診斷與功能影響做成可查核證據,並與工傷時序連結。
可以。應以主治與專科紀錄逐項指出其報告漏看體徵與推理跳步。
通常會。工作能力爭議與 WPI/section 66 往往需要並行規劃。